恒越品质生活混合发起式 :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相应法律文件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 增加存托凭证并修改相应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 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将自2021年9月15日起正式生 效。现将相关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修改基金列表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012846 恒越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3028 恒越品质生活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明确上述列表中的所有基金投 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各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补充投资 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估值等相关内容。 以“恒越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其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前言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投资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 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面临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具 体内容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 示”部分。 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 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 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其中港股 通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30% ),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蓝 筹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 存托凭证、 债券(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 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 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 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 (含存托凭证)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其中港股通股票的比例不得 超过股票资产的 30% ),其中投资于本 基金界定的“蓝筹股票”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的 投资 三、投资策略 2 、股票投资策略 …… ( 4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 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 行。 基金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资产的 60% -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30% ),其中投资于蓝筹主题相关的股 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 四、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含存托凭证) 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 - 95% (其中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 股票资产的 30% ),其 中投资于蓝筹主 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 …… ( 17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 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基金资 产估值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 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存托凭证、 股指期 货合约、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 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 负债。 基金资 产估值 四、估值方法 …… 9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本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 同时登载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 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 (2)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000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了解 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 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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