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8:56:55 中财网
原标题:川金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3069 债券简称:金诺转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刘甍先生、周永祥先生、唐加普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控股股东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4),于2021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
制人刘甍先生、董事及总经理魏家贵先生、董事唐加普先生、监事会主席洪华先
生、副总经理张和金先生及周永祥先生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83,1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766%。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2021年7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魏家贵先生、洪华先生、张和金先生的《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止至2021年7月7日,股东魏家贵先生、洪
华先生、张和金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
月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2021年9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刘甍先生、股东周永祥先生、唐加普
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告知公司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现将上述股东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刘甍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09

28.0930

320,000

0.2448%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06

24.9600

280,000

0.2142%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6-25

20.3570

50,000

0.0383%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6-24

21.1590

250,000

0.1913%

唐加普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06

24.9600

180,000

0.1377%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6-23

20.7790

326,000

0.2495%

周永祥

集中竞价交易

2021-07-09

24.6200

2,000

0.0015%

合计

1,408,000

1.077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

(股)

占总股

本比例

刘甍

合计持股

49,143,000

37.6044%

48,243,000

34.92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857,250

28.2033%

36,857,250

26.68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85,750

9.4011%

11,385,750

8.2421%

唐加普

合计持股

2,447,124

1.8725%

1,941,124

1.40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35,343

1.4044%

1,835,343

1.32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1,781

0.4681%

105,781

0.0766%

周永祥

合计持股

8,016

0.0061%

6,016

0.00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12

0.0046%

6,012

0.00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4

0.0015%

4

0.000003%



注:股东占总股份持股比例变动的原因为减持和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导致。


二、其他说明


1、以上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以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以上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
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刘甍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刘甍先生、股东周永祥先生、唐加普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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