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持股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 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810,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38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受让的股份。 2021年7月31日,何清华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具体内容详见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接到股东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比 例超过1%的告知函》,何清华先生分别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9,999股、2021年9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21,744,100股,合计减持22,744,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20%。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元/股) 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何清华 2021年7月13日 集中竞价 8.2030 999,999 0.0920 何清华 2021年9月14日 大宗交易 10.2100 21,744,100 2.0000 合计 22,744,099 2.0920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 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7,241,031 13.5430 124,496,932 11.45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10,258 3.3857 14,066,159 1.2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430,773 10.1572 110,430,773 10.1572 3. 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清华 住所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高新开发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7月13日—2021年9月14日 股票简称 山河智能 股票代码 002097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999,999 0.0920 A股 21,744,100 2.0000 合 计 22,744,099 2.092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47,241,031 13.5430 124,496,932 11.45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10,258 3.3857 14,066,159 1.29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430,773 10.1572 110,430,773 10.157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是√ 否□ 1.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东何清华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何清华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 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2、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截至本公告 日,何清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有关规定,何清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大宗交易的受 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公司股份。 4、何清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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