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
证券代码 :603158 证券简称: 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 20 2 1 - 0 5 7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控股 股东 部分股份解质押 及再质押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科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5,548,7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50,570,933股的27.26%,和其一致行动人(蒋 依琳、蒋学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3,807,0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02%。2021年9月15日,腾龙科技办理完成解质押994万股,再质押994万 股。截至公告披露日,腾龙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69,820,000股,占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8.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2%。 公司于 20 2 1 年 9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将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票予以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 有关 情 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2 0 20 年 9 月,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签订 了《 质押合同》 将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9 94 万股 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 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本次质押情况 20 21 年 9 月 15 日,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 签订了 《 质押合同》 ,将其持有 本公司 的股份 9 94 万股 质押给南京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常州分行 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三、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的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 解质(解冻)股份 ( 股 ) 9 ,940,000 占 其所持股份 比例 ( % ) 1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2.83 解质(解冻)时间 2 02 1 年 9 月 15 日 持股数量 ( 股 ) 95,548,740 持股比例 ( % ) 27.26 剩余被质押 股 份 数 量 ( 股 ) 6 9 ,820,000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 占 其所持股份 比例 ( % ) 73.07 剩余被质押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9.92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龙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学真、蒋依琳)所持公司 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 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 ) 本次 解 质押 (质押) 前累 计质押数量 (股) 本 次 解 质押 (质押) 后累 计质押数量 (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 腾 龙科 技 95 , 548 , 740 27.26 6 9 ,820,000 6 9 ,820,000 73.07 19.92 蒋依琳 47,365,080 13.51 0 0 0 0 蒋学真 893,200 0.25 0 0 0 0 合计 1 43,807,020 41.02 6 9 ,820,000 6 9 ,820,000 48.55 19.9 2 五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腾龙科技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48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的12.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27%,对应融资金额0.5亿元。未 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583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61.05%、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16.64%,对应融资金额3.05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自身经营所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自筹资金等;腾龙科技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如出现平仓风险,腾龙科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 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 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 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 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 1 年 9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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