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行业优选LOF :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
原标题:万家行业优选LOF :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1号) 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2015年7月31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将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名为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而来。《关于修改万家公用事业行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2013年7月11日万家 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于 2013年8月28日通过并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自2013年8月28日起,由《万家 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万家行业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 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1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38 七、基金份额的交易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2 九、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52 十、基金的投资 ................................................................................................................................ 54 十一、基金的业绩 ............................................................................................................................. 69 十二、基金的财产 ............................................................................................................................. 7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7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8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0 十六、侧袋机制 ................................................................................................................................ 83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十九、风险揭示与管理 ..................................................................................................................... 91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9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3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8 二十四、其他事项 ........................................................................................................................... 140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44 一、绪言 2015年7月31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将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万家行业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中的相 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而来。《关于修改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2013年7月11日万家公用事业 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于2013年8月28 日通过并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自2013年8月28日起,由《万家公用事业行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 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 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 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通过并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万家行业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协议当事人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证券法》 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颁布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权机关对其不 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开始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业务规则》 指2004年8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4 年8月17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募说明书 指《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 金任何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基金交易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销售服务代理人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 订了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 的机构,简称销售代理人 销售人 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代销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 券市场,并且其投资额度已经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 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 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并且本基金 的备案材料及本基金的认购资金验资报告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并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 告的日期 开放日 指销售人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本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之间的时 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 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 内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 购、上市交易的场所 发售 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 场外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 基金份额的行为 场内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购买本 基金份额的行为 日常交易 指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 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 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总值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 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 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 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万家开 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万 家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 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 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或无人为破坏造成 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动乱或 瘟疫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目 前管理九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新 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 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 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 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人工智 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科创板2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 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陆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 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 障部,200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运营 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3月起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 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 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 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 限公司董事、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 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锋集团 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部总监、 营销支持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5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 有限公司。2013年3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 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 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 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与 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起任 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2007年8月至2011年5月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部担 任研究员;2011年6月至2018年10月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 任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2018年11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万家经 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科 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蔡立辉先生(2005年07月至2007年01月); 张珣女士(2006年06月至2007年10月); 欧庆铃女士(2007年10月至2008年09月); 鞠英利女士(2008年09月至2011年07月); 吴印先生(2011年07月至2014年10月); 朱颖女士(2011年11月至2015年02月); 马云飞先生(2012年02月至2013年05月); 章恒先生(2015年02月至2016年01月); 莫海波先生(2015年05月至2016年10月); 孙远慧先生(2016年10月至2018年08月); 高源女士(2018年08月至2019年03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并应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行为的 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以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 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 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资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 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 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 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 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 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 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 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 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 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 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 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 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 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 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 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 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 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 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 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 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 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2年跻身《财富》 (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62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 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1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17万亿元。2021年1-3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219.46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 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 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20年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代为履行行 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4月 至2020年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本行行 长; 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 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 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 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 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 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 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 年11 月至2020 年5 月任中国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12 月至2016 年11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 经理;2014 年6 月至2014 年1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 理(2014 年6 月至2016 年11 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 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2009 年9 月至2014 年6 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先后 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 年7 月至2009 年9 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行业 务部工作。刘先生2003 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徐先生2014年12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 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 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27只。此外,交通银行还 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 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 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 资资产、QDIE资金、QDLP资金和QF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 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 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 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 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 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 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 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 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 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 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 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 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 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 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 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 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 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 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ciccwmweb/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516094 网址:www.cgws.com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130833 网址:www.guosen.com.cn (5)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965822 网址:www.lanmao.com (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www.fund.jd.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9435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1)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8.jrj.com.cn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2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2 网址:www.msftec.com (2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2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www.fund.sinosig.com (30)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46 网址:www.iztzq.com (3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34518-8631 网址:www.xcsc.com (32)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3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6)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3-1188 网址:www.bzfunds.com (37)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3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9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3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4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4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4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48)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49)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492010 网址:www.lhzq.com (51)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5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367888 网址:www.dfzq.com.cn (5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5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f.com.cn (5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mbchina.com (5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xb.com.cn (5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2580818-177 网址:www.gtja.com (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5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6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6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 (6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65)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6)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6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9)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cn (7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71)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网址:www.huajinsc.cn (7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7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7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7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或95511转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7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7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78)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252605 网址:www.mszq.com (7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8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8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8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cb.com (8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8或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8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86)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8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8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8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9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9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2-65581136 网址:www.dwzq.com.cn (9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9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9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9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9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0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0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0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10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0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566 网址:www.htsec.com (10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0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0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1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11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1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11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11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16)金牛理财网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1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5183888-86080 网址:www.csc108.com (1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2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21)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12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2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2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85783714 网址:www.bigsun.com.cn (12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场内销售机构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电话:(010)58598888 传真:(010)58598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15层、16层 负责人:陈峰 经办律师:华涛、夏火仙 电话:(021)3872 241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一)基金的历史沿革 2015年7月31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将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名为万家行业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中的相 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 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83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 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05年5月 26日至2005年7月8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天同公用事业 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15日生效。2005年8月15日起,天 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交易所上市。 2013年7月11日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召开 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将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变更为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允许本基金主要投 资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度向好的行业股票,并基于上述投资范围的变更,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名称、投资和估值、基金的费用、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事项已于2013年8月28日完成并通过了向中国证 监会的备案,自该日起,《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 效 ,并取代原《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万家 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变更为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本基金当事人将按照《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原《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进行本基金份额的更名以 及必要信息的变更。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限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存续期内,有效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法终止基金合同,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基金份额的交易 投资者除了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外,也可以在场内买入、卖出本基金。 (一)上市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5】66号核准,原基金于2005年8月15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简称:万家公用,交易代码:161903。因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原基金自2013年7月11日开始持 续停牌。2013年8月29日,经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复牌。本 基金的上市首日仍按2005年8月15日计算。 投资者在深交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证券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规则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的相 关规定。 (三)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比照封闭式基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 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五)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上市交易: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总份额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2亿份;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七)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刊登恢复上 市公告。 (八)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本基金的 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申购、赎回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购入或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 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原基金自2005年8月1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原基金变更不影响本基金的场内场外正常申赎。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 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1、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网站; 2、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它机构的营业网 点; 3、有网上交易功能的销售机构的网站。 上述直销和销售代理人的名称、住所等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五、 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有效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款项后,申 购申请方为有效。 4、在分级申购限制的情况下,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 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 5、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应当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提出,可以在基 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在变更上 述原则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新规则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 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 2、投资者在提交申购本基金的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 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 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3、申购、赎回的确认与通知: 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日内为投资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或销售(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