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97755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64%)的毕 心德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19%)。 持有公司股份1515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 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4%)。 持有公司股份2311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的董事 杨丙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70%)。 持有公司股份1305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的副总 经理邱建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37%)。 持有公司股份830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副总 经理毕耜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06%)。 持有公司股份1495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副总 经理杨丙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8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 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毕松羚 先生、董事杨丙刚先生、副总经理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毕耜新先生 及副总经理杨丙生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 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毕心德 控股股东 97755405.00 28.64 2 毕松羚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 总经理 1515757.00 0.44 3 杨丙刚 董事 2311160.00 0.68 4 邱建军 副总经理 1305930.00 0.38 5 毕耜新 副总经理 830198.00 0.24 6 杨丙生 副总经理 1495738.00 0.44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毕心德先生减持系需求资金,用于归还质押借款, 其余人员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毕心德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区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毕松羚 先生、杨丙刚先生、邱建军先生、毕耜新先生、杨丙生先生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序 号 姓名 减持股份 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 拟减持股份占 其本人总持股 的比例不超过 (%) 1 毕心德 首发前股份 大宗交易 6800000 1.9919 6.96 2 毕松羚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370000 0.1084 24.41 3 杨丙刚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570000 0.1670 24.66 4 邱建军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320000 0.0937 24.50 5 毕耜新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207000 0.0606 24.93 6 杨丙生 首发前股份 集中竞价、大 370000 0.1084 24.74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合计 8637000 2.5300 -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 做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长,还遵守以公司董事身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但以不 同身份作出相同承诺的,锁定期限不累加。4、前述承诺为本人真实 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 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 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 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 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的股票,若回购价低于减持价,则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 个工作日内将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 毕心德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本人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没有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的意向。3、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违 反承诺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并在取得该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毕松羚先生、杨丙刚先生、邱建 军先生、毕耜新先生及杨丙生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 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 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各减持人员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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