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23:11:49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赫达: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97755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64%)的毕
心德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19%)。


持有公司股份1515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
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84%)。


持有公司股份2311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8%)的董事
杨丙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70%)。


持有公司股份1305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的副总
经理邱建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37%)。


持有公司股份830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的副总
经理毕耜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06%)。


持有公司股份14957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副总
经理杨丙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8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
分别收到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毕松羚
先生、董事杨丙刚先生、副总经理邱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毕耜新先生
及副总经理杨丙生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
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毕心德

控股股东

97755405.00

28.64




2

毕松羚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
总经理

1515757.00

0.44

3

杨丙刚

董事

2311160.00

0.68

4

邱建军

副总经理

1305930.00

0.38

5

毕耜新

副总经理

830198.00

0.24

6

杨丙生

副总经理

1495738.00

0.44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毕心德先生减持系需求资金,用于归还质押借款,
其余人员减持系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毕心德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区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毕松羚
先生、杨丙刚先生、邱建军先生、毕耜新先生、杨丙生先生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姓名

减持股份

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数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

拟减持股份占
其本人总持股
的比例不超过

(%)

1

毕心德

首发前股份

大宗交易

6800000

1.9919

6.96

2

毕松羚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370000

0.1084

24.41

3

杨丙刚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570000

0.1670

24.66

4

邱建军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320000

0.0937

24.50

5

毕耜新

首发前股份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207000

0.0606

24.93

6

杨丙生

首发前股份

集中竞价、大

370000

0.1084

24.74




及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
股票

宗交易或深
交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合计

8637000

2.5300

-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
做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毕心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长,还遵守以公司董事身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但以不
同身份作出相同承诺的,锁定期限不累加。4、前述承诺为本人真实
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
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1)本
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
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
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减持的股票,若回购价低于减持价,则所得收益
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 个工作日内将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


毕心德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本人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人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没有减持所持公司
股份的意向。3、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违
反承诺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并在取得该收益的
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毕松羚先生、杨丙刚先生、邱建
军先生、毕耜新先生及杨丙生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
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
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各减持人员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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