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ETF : 华宝中证800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23:36:50 中财网
原标题:地产ETF : 华宝中证800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宝中证800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宝中证800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22日证监许可【2021】899号文注册,进行募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
进行认购。


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7、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8、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9、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9月17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中证800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
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10、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021-38924558)
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1、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ETF运作的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
业务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
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中,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
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和计算的风险、
跟踪误差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ETF运作的风险
包括可接受股票认购导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参考IOPV决策
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
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
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
业务的特有风险包括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
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中证800地产指数”,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
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因此,本基金的业
绩表现与中证800地产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
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
金。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基
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
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有所差异。本基金采用场内“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
市股票现金替代”的申赎模式。“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申赎模式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
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股指期
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
连带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
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12、 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宝中证800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中证800地产ETF

场内简称:地产ETF

基金代码:159707

2、 基金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4、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6、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7、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发售当事人
和中介机构 (三)销售机构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
构”。

(3)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三)
销售机构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8、 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
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
2021年10月29日,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
进行认购。


1、 网上现金认购
(1)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
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
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8%,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8%=8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1,008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 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
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的规定。

(3) 认购申请: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
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4) 清算交收:投资者提交的认购委托,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5) 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的
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2、 网下现金认购
(1)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


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
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例:某投资者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8%,假定
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元资金,假定该笔认
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
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 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
设上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
万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4) 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
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5) 清算交收: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
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
款项的清算交收。

(6) 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或以其提供
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3、 网下股票认购
(1)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者
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
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
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
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
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
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
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1)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Cash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
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
以外的其他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w为该股按均价计算
的其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标的指数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有标的指数调整公告,则基
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计算调整后的标的指数构成
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p为该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maxq

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
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


2)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
司法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2) 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
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
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



上限。

(3) 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
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4) 特殊情形
1) 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 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
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
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 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
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
申报。

4)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5) 清算交收:T日日终(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日),发售代理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
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股票认购数据后初步确认各成份股
的有效认购数量。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
票,并将投资人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基金管理人为投资
人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
金,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根据
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股票认购申请数据,将上海和深圳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在上海、深圳
开立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
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4、 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如下图表所示:

认购份额(份)

认购费率

小于50万

0.8%

大于等于50万,小于100万

0.5%

100万(含)以上

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
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
的佣金。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结算费、销售费及市场推广等支出,
不计入基金资产。





(二)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与股票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
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
过户日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投资者开户

一、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A股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 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二、 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 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
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3. 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
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
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
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
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四、本基金的认购程序

一、 网上现金认购
1、 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
1:00—3: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 认购手续
(1) 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资者网上现金认购流程、需提交的文件等应遵循代理发售机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 网下现金认购
(一) 直销机构
1. 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
1:00—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 认购手续




① 开户: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并签字或签章的《ETF 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5)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6)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的副本原件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2)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7)企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8)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ETF 基金网下认购业务
申请表》;

9)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② 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③ 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①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
到账日为准。


②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③ 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
投资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
定银行账户。


(二) 发售代理机构
1. 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
售代理机构确定。

2. 认购手续:





(1) 开立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
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网下股票认购
(一) 直销柜台
1. 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和
下午1:00—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 认购手续




①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并签字或签章的《ETF 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4) 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 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②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的副本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7)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ETF 基金网下
认购业务申请表》;


8)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 发售代理机构



1. 业务办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 认购手续
(1) 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

(2)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
用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
购,则还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
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 股账
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3) 在A 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4)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
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五、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
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
日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
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
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三)销售机构

1、 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3、 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
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
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
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
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
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
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
信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
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
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
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
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人:陈露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露、许培菁






八、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
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
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
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
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00002

万科A

001979

招商蛇口

600466

蓝光发展

000031

大悦城

002146

荣盛发展

600606

绿地控股

000069

华侨城A

002244

滨江集团

600639

浦东金桥

000402

金 融 街

600048

保利发展

600648

外高桥

000537

广宇发展

600064

南京高科

600649

城投控股

000540

中天金融

600094

大名城

600657

信达地产

000656

金科股份

600208

新湖中宝

600663

陆家嘴

000671

阳光城

600266

城建发展

600823

世茂股份

000718

苏宁环球

600325

华发股份

600848

上海临港

000732

泰禾集团

600340

华夏幸福

600895

张江高科

000961

中南建设

600376

首开股份

601155

新城控股

001914

招商积余

600383

金地集团

601512

中新集团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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