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1:01:20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21

08

22










目录
§1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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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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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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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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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5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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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6 基金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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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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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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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9 基
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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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10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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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11 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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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7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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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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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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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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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16 侧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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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17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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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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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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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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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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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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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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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24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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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20]1531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
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
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
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份额设定一年锁定期,
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
人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
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
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的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8月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及《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经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经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
决定》第二次修正,经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2019年12
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
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
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锁定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39、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
日历年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0、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通常情况下,
本基金在开放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可在该份额锁定期届满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赎回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9、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的基金份额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2、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
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和深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

63、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64、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
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
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5、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周易先生,计算机通信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邮电学校、江苏省邮电管理
局电信中心、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华泰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
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


委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华
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华
泰证券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董办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金融发展
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东
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甘卫斌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部长助理、副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高级主管、副部长。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胡荣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营业部储蓄、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副科长、风险管理处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亚太影像材
料制造财务经理(乐凯并购项目),柯达(厦门)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
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新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融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
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独立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
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国
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专
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
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斌先生,会计学博士,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会计学系主任,MPAcc教育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副
会长,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现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广
东省总工会经审会常委,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中山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
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财政局干
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股票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
协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徐浩萍女士,会计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丝绸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
京环球杰必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复旦大学教师。现任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海光芯
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郑可栋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泰君安证券网络金融部高级策划经理,
兴业证券战略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绩效分析经理、私财委科技金融部规划发展负责人、经纪
业务总部投顾平台运营处总监和理财规划处总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证券
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养老金业务部执
行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
董事。


陆文清先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东联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理财中心职员、客户关系部高级副总裁。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客户关系部董事、合肥理财中心总经理。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专员、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
副总裁。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
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吴剑毅先生,管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今。



吴剑毅先生,清华大学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9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
任南方基金研究部金融行业研究员;2012年3月15日至2014年7月18日,担任南方避
险、南方保本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11月26日至2017年12月2日,任南方顺康保本基
金经理;2014年7月18日至2018年1月16日,任南方恒元基金经理;2015年9月11日
至2018年11月28日,任南方消费活力基金经理;2015年10月28日至2018年11月3
日,任南方顺达保本基金经理;2017年8月3日至2019年1月25日,任南方金融混合基
金经理;2017年12月2日至2020年5月15日,任南方顺康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2月6
日至2020年5月15日,任南方安养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5月21日至今,任南方利众基
金经理;2015年7月8日至今,任南方利达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9日至今,任南方利
安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4日至今,任南方安颐混合基金经理;2017年11月2日至今,
任南方安福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11月3日至今,任南方中小盘成长股票基金经理;2019
年1月25日至今,任南方新蓝筹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南方誉慧一年
混合基金经理;2020年11月18日至今,任南方誉鼎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经理。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联席首席投资官孙鲁闽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璇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
经理陶铄先生,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罗文杰女士,宏观策略部联席总经理唐小东先生。


3.2.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5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


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3.6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
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
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
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
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资产托管处、产品管理处、
风险管理处、运营管理处等处室。现有员工3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
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3.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2012年7月
1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
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
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
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206只。至今,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
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42100.41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
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
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同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
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
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
代销机构


南方誉鼎一年混合
A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68858057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
021-61618888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
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
0571-




96000888,
020-38322222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
021-50979384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
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
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
:王者凡


联系电话:
010-85238890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
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
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
0769-22866143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
0592-5310251


传真:
0592-5373973


客服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www.xmbankonline.com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
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





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
0512-69868373


传真:
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9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
山新区科技路
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
山新区科技路
68号


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联系人:庞璐璐


电话:
0416-3220085


传真:
0416-3220186


客服电话:
400-66-96178


网址:
www.jinzhoubank.com


10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
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
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
陈云波


电话:
0791-86790795


传真:
0791-86790795


客服电话:
956055


网址:
www.jx-bank.com


1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
滨江路
53号楷林商务中心
B座


办公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
滨江路
53号楷林商务中心
B座


法定代表人:
朱玉国


联系人:
于立娜


电话:
0731-89736250


传真:
0731-89736250


客服电话:
40067-96511


网址:
www.bankofchangsha.com







南方誉鼎一年混合
A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21-38565547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
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80928123


客服电话:
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
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
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
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李明娟


电话:
0531-68889344


传真:
021-20315137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
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
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010-6560823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
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
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020-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
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
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
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
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
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
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郁疆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1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
0991-5801913


传真:
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
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
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
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
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
021-38784580-
8920


客服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
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
南大道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
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
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
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董巨川


联系电话:
0532-68722197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
010-83252170


传真:
010-63080978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
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
阳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
寿险大厦
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
010-85556048


传真:
010-85556088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
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
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
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服电话:
95579或
4008-
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
冲基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
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
大厦北塔
23-25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徐玲娟


联系电话:
0755-83199599-
9135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网址:
www.csco.com.cn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2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
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





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
021-53686888


传真:
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
4008918918


网址:
www.shzq.com


23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电话:
18845074611


传真:
0451-82337279


客服电话:
956007


网址:
www.jhzq.com.cn


2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滨湖
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
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
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
9层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
:祁昊


联系电话
: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
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
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
:王阳


联系电话
:021-38637436


客服电话
:95511-8


网址:
stock.pingan.com


2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
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





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张晖


电话:
010-87413731


传真:
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
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
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62938521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8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
江西路
5号
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
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
心主塔
5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58519523


客服电话:
95386


网址:
www.njzq.com.cn


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
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
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3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胡星煜
电话:
021-20515386


传真:
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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