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A : 关于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莞证券为代销机构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1:21:0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A : 关于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莞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东莞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投资者可自
2021年
9月
17日起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证券”)办理华夏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代码:
007994;C类基金份额代码:
007995)的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如本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
告执行。投资者在东莞证券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
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
告及东莞证券的有关规定。东莞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东莞证券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东莞证券网站:
www.dgzq.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
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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