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 : 关于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关于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并修改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9月24日起,对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简称: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C;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613),原基 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简称: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A;A类 基金份额代码:001877),同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对《宝盈国家安全战略 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宝盈国家 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 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1877)转为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次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C类基金份额的赎 回费率结构如下: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财产比例 持有期限 <7 日 1.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7 日 ≤ 持有期限 <30 日 0.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持有期限 ≥30 日 0% -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 5、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及有关限制 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24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 投、转换等业务。 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 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如下: ( 1 )直销机构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马永红 总经理: 杨凯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18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 - 8888 - 300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755 - 83515880 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 2 ) 其他销售 机构 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8394688 公司网址: www.xinlande.com.cn 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650688 公司网址: www.hexun.com 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5 层 01 、 02 、 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4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9 - 7719 公司网址: http://www.xiquefund.com/ 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 广场 4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或 400 - 181 - 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址: www.eh owbuy.com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 9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1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12 )北京格 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中青大厦七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6 - 8586 公司网址: www.igesafe.com 1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 世界 A 座 1108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199 - 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14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奥北科技园 20 号楼国泰大厦 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15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4/15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9868 公司网址: www.tdyhfund.com 16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苑 10 号楼 10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17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 MSD 商务区 C 区 28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11 - 0889 公司网址: www.gomefund.com 1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8 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2675369 公司网址: www.xincai.com 19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冠捷大厦 3 层 307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3 - 7010 公司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客户服务电 话: 400 - 821 - 0203 2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18 - 1188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2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3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67 - 523 公司网址: www.zhongzhengfund.com 24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2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公司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25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07 公司网址: http://www.fujifund.cn 2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219 - 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2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2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 ( 郑东 ) 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 、 603 房间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555 - 671 公司网址: www.hgc cpb.com 29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30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 - 4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0 - 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31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988 - 511 公司网 址: http://fund.jd.com 32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30 - 0660 公司网址: www.jfzinv.com 3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59 - 9288 公司网址: danjuanapp.com 34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9013895 公司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35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56663409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3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3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 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899 - 100 网址: www.yibaijin.com 3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 - 15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21 - 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39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网址: www.puyiwm.com 40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网址: www.duxiaomanfund.com 41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8208 网址: https://www.licaimofang.cn/ 42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 - 08 客服电话: 400 - 012 - 5899 公司网址: www.zscffund.com 43 )上海汇付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3999 公司网址: www.hotjijin.com 44 )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6 - 13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0608989 网址: [email protected] 4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 号汉威大厦 20A1 、 20A2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99 - 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46 )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商务区第 C4 栋 30 层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391818 网址: http://www.hyzhfund.com 4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9月24 日起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 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对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系 《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 2、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相应修改了《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3、本公告于2021年9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本次修 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9月24日起生效,修改后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文本将于2021年9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网站披露。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规定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如下: 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yfunds.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 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 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 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1 :《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修 改 对照表 章节 原《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修改后的 《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二 部分 释义 新增,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57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9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0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新增: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在不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 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 格为下一开放日 该类别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各类 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 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计算, 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 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 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 的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用由 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 )部分延期赎回: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 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 3 ) 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 额 10% 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下,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 赎回的处理方式 ( 2 )部分延期赎回: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 份额的限制。 ( 3 ) 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赎回申请等情形下, ……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未能赎回部分将作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 各类 基金份 额净值。 3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 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 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 放日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当出现或需要决 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 要求提高 该等报酬标准 的除外; ……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下调 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 ,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一、召开事由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 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的除外; ……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销售服务费率、 变更收费方式 、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 第十四部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四、估值程序 1 、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 该类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总数 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估值后,将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 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费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新增,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3 、 C 类基金 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 0.60%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H=E × 0.6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4 - 1 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第十六部 分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 、基金收益分配后 任一 类 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 任一 类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4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 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 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 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由于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 收益分配方案。 第十八部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露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 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 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 信息资料。 …… (七)临时报告 …… 15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 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 各类 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 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七)临时报告 …… 15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 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 计价 错误达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新增,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22 、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金清算报告等公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 分 基金 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 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 各类基金份额在基 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 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 份额类别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附件 2 :《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修改后的 《 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内容 内容 三、基金托 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 的业务监 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 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四、基金管 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 的业务核 查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 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 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 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基 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 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的 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根 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七、交易及 清算交收 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 、 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 盖章确认的或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 值公告的形 式传真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 、 T+1 日,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 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 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1 、 T 日,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进行核对;基金管理人将双方盖章确认的或 基金管理人决定采用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以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形式传真 至相关信息披露媒介。 2 、 T+1 日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 T 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 份额、赎回金额及转换份额,更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据库;并将确认的申 购、赎回及转换数据向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传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根据确认数据进行账务处理。 八、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 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 该 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 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 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 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5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 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 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是指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 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 算得出当日的 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 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 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5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 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内(含第 4 位) 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 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 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 误达到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九、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根据持有该基金 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孰低数。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 某类基金份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根据持有该 类别 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 、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收益分 配权益登记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的 方式(下称“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 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3 、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按收益分配权益 登记日的该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该类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的方式(下称“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十一、基金 费用 增加以下内容,并修改后续序号: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60%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6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 四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 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 定执行。 ( 五 )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C 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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