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混合A :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2:01:28 中财网
原标题: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混合A :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705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
者认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
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
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
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8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
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合计超过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
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
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
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亿元-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
额)/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


“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
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
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
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
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
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
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内,对单个投
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9.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
的份额。




13. 本公告仅对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
(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6.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
购买事宜。

17.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 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且本
基金不上市交易。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
出。即对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人持有时间小于一年,则无法赎回或转换转出;当投资人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年,则可以赎回或转换转出。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要持
有至少一年以上,因此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将面临在一年最短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
额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投资目标、投资期限等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除了前述本基金对每份基
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带来的特殊风险外,投资本基金还可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风险;(2)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
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而面临的香港股票市场及港股通机制带来的风险;(3)本基金投资
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而面临的其他额外风险;(4)本基
金投资范围包括信用衍生品而面临的风险;(5)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而面临
的风险;(6)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而面临的风险;(7)本基金基金合同直接终
止的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


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
险等)、管理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
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
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
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
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
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
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
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
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易方达悦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517;C类基金
份额代码:013518)

2.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持有期限,投资
者认购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6.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7.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
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
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基金募集达到
基金备案条件,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


(5)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认购费率

(1)A类基金份额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基金份额认购申请
单独计算。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


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
险基金、以及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实施差别的优惠认购费率。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
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
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实施差别优惠认购费率的投资群体范围。


上述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
表:

认购金额M(元)(含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500万

0.08%

M≥500万

100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元)(含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500万

0.8%

M≥500万

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募集期间不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使用银行卡直接认购的
个人投资者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
成本中列支。


(2)C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以及
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将来出现的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
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
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认购
费率为0.08%,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
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8%)=99,920.06元

认购费用=100,000-99,920.06=79.94元

认购份额=(99,920.06+20)/1.00=99,940.06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
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可得到
99,940.06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其他投资者)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设该笔认购最
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认购费率为0.8%,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
生的利息为2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99,206.35+20)/1.00=99,226.35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
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20元,可得到
99,226.35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
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
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0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
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可得到


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
数点后2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4.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人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
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
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为准。


6. 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
支。


7.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
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
违规进行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还可以选
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

3.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
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
行。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
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普通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
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

(2)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4)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含印鉴卡)》;

(5)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

(7)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自然人客户受益
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

(8)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办人签章的《调查问卷》、《投
资者风险告知函》;

(9)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控制人签章《控制人税收
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机构专业投资者开户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的《机构客户业务操作指南》。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
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
投资者自己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交易等业务申请
表》一式两份。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
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
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
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 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
结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款。

3.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非直销销售机构指



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
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
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 个人投资者可在非直销销售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
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4)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调查问卷》一份;

(5)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份;

(6)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
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中心与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
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开立的直销专户。


a.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c.其他直销专户信息,请见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
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非直销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
记。


2.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
费)及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
告基金合同生效。


3.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李红枫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
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
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赵守良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传真:022-58316569

网址:www.cbhb.com.cn

(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布前

联系电话:010-68085771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传真:0592-2079602

网址:www.gwgsc.com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传真:0431-85096795

网址:www.nesc.cn

(8)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联系电话:021-2358658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1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4)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刘闻川

联系电话:021-205153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20515593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689-8888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com

(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联系电话:010-58124967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1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021-54967387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安)

传真:021-54967293

网址:www.cfsc.com.cn

(1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传真:0451-82337279

网址:www.jhzq.com.cn

(1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蕊

联系电话:029-88365809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2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传真:025-83369725

网址:www.njzq.com.cn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swhysc.com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2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联系电话:027-87617017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传真:027-87618863

网址:http://www.tfzq.com/

(2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张吉安

联系电话:029-87211668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传真:029-87211478

网址:www.westsecu.com

(2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20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2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联系人:廖晓

联系电话:010-83561321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2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号泰康大厦31-32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联系人:戴璐璐

联系电话:021-20587260

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30)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ykzq.com

(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3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T1楼1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3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3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联系电话:021-206918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3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7)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联系电话:010-82050520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传真:010-82086110

网址:www.9ifund.com

(38)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电话:010-59403028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39)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海银金融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李卓楠

联系电话:021-801341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传真:021-80133413

网址:www.fundhaiyin.com

(4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4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593135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传真:010-59313586

网址:www.chtwm.com

(4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43)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
层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闫欢

联系电话:010-8509730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85712195

网址:www.harvestwm.cn

(44)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联系人:邢锦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45)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4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4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4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80358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网址:www.noah-fund.com

(4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10

网址:http://8.jrj.com.cn

(5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址:https://www.txfund.com/

(5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54)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55)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1326030935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传真:010-59644044

网址:www.yixinfund.com

(5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www.ifastps.com.cn

(5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5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21-60819988

网址:www.citicsf.com

(5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负责人:聂卫国

电话:020-83338668

传真:020-83338088

经办律师:徐桐桐、李笑

联系人:徐桐桐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马婧

联系人:昌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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