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平衡增利混合A : 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2:06:20 中财网
原标题:安信平衡增利混合A : 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1年
4月
12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1248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基金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21年
10月
11日起至
2022年
1月
1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
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招商银行等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详见本公
告正文。

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请
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
询。

8、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
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类基金
份额。

A类和
C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
进行认购,也不得
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
申请,申请的成
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
成交确认情况和认
购的份额。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

2021年
9月
1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上的《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平衡
增利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
金发售的相
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各代销机构咨
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4、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
认购款项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
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可能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
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
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类份额和
C类份额,其中
A类份额收取认(申)购费,C类份额不
收取认(申)购费,
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本基金以人民币
1.00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
现亏损或基金净
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以下
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
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造成损失)、港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
交易,港股不能及时
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


章节内容。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
要或不同配置
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
金资产并非必然投
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特
殊品种而面临
的其他额外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
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
交易风险等融
资业务特有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
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
回。请基金份额持有
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17、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基金简称:安信平衡增利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2250;C类:012251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具体各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
“(三)直销机
构”和“(四)代销机构”的相关内容。

(九)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21年
10月
11日起至
2022年
1月
10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
3个月。基金管
理人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或提前结束募集,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基金管
理人将在规定
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
告及基金备案材料。

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
效。


3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
内退还给基金认购
人。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
1.00元
(三)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在认购时收取,认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
的认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
M(含认购费用)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10%
100万元≤
M<500万元
0.06%
500万元≤
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
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4)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企业年金养老
金产品;7)个人税收
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8)养老目标基金;9)职业年金计划;10)养老保障管理产
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
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
其纳入养老金客户
范围。


(2)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
M(含认购费用)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
M<500万元
0.60%
500万元≤
M 1000元/笔
募集期内投资者多次认购的,认购费用须按每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
期间发生的各项
费用。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
15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
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5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60%,则其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500,000/(1+0.60%)=1,491,053.68元
认购费用=1,500,000-1,491,053.68=
8,946.32元

认购份额=(1,491,053.68 +150)/1.00=1,491,203.68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
15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
150元,则其可得到
A类基金份额
1,491,203.68份。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为
15元,则其
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5)/1.00=100,015.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5元,则其可得

C类基金份额
100,015.00份。

(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
(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含认
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00元(含认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
认购费),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
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
明;
4、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
金份额数达到
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进行限制。基金管
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拒绝该等
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
代销机构的规
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
代销机构的规
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
投资者申请认
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
/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
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警官证、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

复印件;若是由代
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
账户名称必须同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
的有效证件原
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以及
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开立的直销专
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
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后(包括
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
公则顺延)到办理
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购买基金。

(四)通过本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
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
的认购申请,视为
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
则》、《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
务;
(2)尚未开通安信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根据
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
行认购和支付。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提供的民政部
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
规定为准。新增
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
必再开立该账
户。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
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
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加
盖机构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
户业务申请
表》(机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
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预留印鉴卡;
(9)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
行开户确认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风险提示函》各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
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
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
交易印鉴,同时
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电汇或支票(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指定在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
国银行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324 2920 0777 678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5)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银行账号:8110 3014 1320 0268 711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4438 9999 1010 0069 33132
7)民生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民生银行科苑支行
银行账号:6308 0129 2
8)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公园大地支行
银行账号:7588 6951 0704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
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查询。

(3)投资者
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
式,便于发生资
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

(0755-82509920),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
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
的账户,具体份额以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规定办
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
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
将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
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
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
师费以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
12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时间:1987年
4月
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直销机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
相关事宜的问
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和第三
方支付平台通联支付支持的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email protected](四)代销机构
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销售渠道: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站:www.essence.com.cn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www. citics.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站:sd.citics.com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站:www.zszq.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
www.citicsf.com
(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站:
www.ciccwm.com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1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1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站:www.nesc.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17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
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层
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站:www.wkzq.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1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
网站:
www.tfzq.com
(1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站:www.gzs.com.cn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站:www.zts.com.cn
(1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站:www.kysec.cn
(1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18.cn
(20)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站:www.dtsbc.com.cn

(21)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户服务电话:024-95346
网站:www.iztzq.com
(2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站:http://www.west95582.com/jdw/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站:www.95579.com
(2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3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6011
网址:www.huajinsc.cn
(2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号
1幢
3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12-18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s://www.yingmi.cn
(7)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站:http://www.msftec.com
(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站:https://jr.jd.com/
(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1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1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站:
www.wacaijijin.com

(1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大厦
E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1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6号物资控股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1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www.igesafe.com
(17)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栋
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3928
网站:
www.simuwang.com
(1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号楼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站:www.66liantai.com
(19)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楼
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5-818
网站:www.huaruisales.com
(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22)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181号世纪都会
1606-1607
法定代表人:王正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6-880
网站:http://www.phoenix-capital.com.cn
(2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度小满金融总部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站:www.duxiaoman.com
(24)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站:https://www.hgccpb.com/
(2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站:https://www.puyifund.com/
(2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转
8)
网站:www.txfund.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大厦
15楼
(2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站:www.taixincf.com
法人代表:张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京汇大厦
1206
(28)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站:www.huilinbd.com
(2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西环广场
T2)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3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3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站:http://www.tdyhfund.com/
(3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3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3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36)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
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3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座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1818 /010-66154828
网站:www.5irich.com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1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
4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3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五)登记机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签章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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