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7:32:17 中财网
原标题:艾可蓝: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1-070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广发信德、池州南鑫、ZHU QING(朱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发信德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持有公司1,713,8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2.1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13,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ZHU QING(朱庆)先生持有公司11,067,9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
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发信德计划自本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1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


公司股东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池州南鑫”)持有公
司3,406,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6%),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65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ZHU QING(朱庆)先生计
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
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
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4,54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71%)。


2021年3月24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021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监事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广发信德出具的《简式权益报告书》,广发信
德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1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175%。本次减持后,广发信德持有公司
股份3,99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及《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广发信德、池州南鑫、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2021年9月16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的比例(%)

减持股
份来源

广发信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6.30—2021.8.4

82.43

799,500

1.00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前
股份

大宗交易

2021.8.31

67.80

1,600,000

2.00

合计



2,399,500

3.00



池州南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3.9-2021.4.2

84.16

14,900

0.02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前
股份

合计



14,900

0.02



ZHU
QING(朱
庆)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6.29

84.03

143,900

0.18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前
股份

2021.7.5

83.77

23,900

0.03

2021.7.12

82.74

149,300

0.19

2021.7.13

85.82

242,500

0.30

2021.7.27

87.20

2,000

0.00

合计



561,600

0.70



朱弢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3.18

89.00

200,000

0.25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前
股份

2021.3.23

87.40

83,100

0.10

2021.3.24

85.63

158,900

0.20

2021.3.26

82.93

122,540

0.15

合计



564,540

0.71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广发

信德

合计持有股份

4,113,360

5.14

1,713,860

2.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3,360

5.14

1,713,860

2.1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池州南


合计持有股份

3,406,320

4.26%

3,391,420

4.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06,320

4.26%

3,391,420

4.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ZHU
QING(朱
庆)

合计持有股份

11,629,524

14.54

11,067,924

13.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7,381

3.64

2,345,781

2.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22,143

10.90

8,722,143

10.90

朱弢

合计持有股份

2,258,160

2.82

1,693,620

2.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4,540

0.7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3,620

2.12

1,693,620

2.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减持计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1

广发信德

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

自身经营
需要

不超过
1,713,860

不超过2.14%

2

ZHU QING(朱庆)

集中竞价

个人资金
需求

不超过
800,000

不超过1.00%



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期间:

①广发信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1年9月
24日至2022年3月23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②ZHU QING(朱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
行,即2021年10月19日至 2022年4月18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
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的前次减持情况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4、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广发信德、池州南鑫、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广发信德、ZHU QING(朱庆)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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