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进行股权质押
证券代码: 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 20 2 1 - 0 4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 公司 ” ) 控股股东上海 康德莱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上海 康德莱控股 ” ) 拟以 所持 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质押期间产生的孳息为标的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 本 次可交换债券 ” ) ,并 已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 (上证函【 2021 】 1514 号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 021 年 9 月 3 日在指定信 披媒体上披露的 《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 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 ( 公告编号 : 2 021 - 039 ) 。 公司于 2 021 年 9 月 1 7 日 收到上海康德莱控股告知函 ,本次可交换债券将采 用股票质押形式 ,即上海 康德莱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其孳息 作 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以保障本次 可交换债券持 有人交 换 标 的股票和本次 可交换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根据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 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 : 1 、上海康德莱控股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简称 “ 光大证券 ” ) 签署了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股票质押担保合同 》 ,约定将用于 交换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 票 ( 以下简称 “ 标的股票 ” ) 及其孳息 为质押财产 ,光大证券代表本次可交换债 券的债券持有人 行使 质权人权利 。 2 、 上海康德莱控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 交换债质押专户 ,账户名称为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康德莱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2 021 年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质押专户 ” ( 以下简称 “ 质押专 户 ” ) 。 3 、 上海 康德莱控股拟于近日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请办理标的股票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 ,其持有 的 本公司 2 , 3 60 万股流通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 5 .34 % ) 将划转至质押专户中 。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股票质押登记完成后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 披露 。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 1 年 9 月 1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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