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9:06:41 中财网
原标题:寒武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256 证券简称:
寒武纪
公告编号:
2021-040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公司




寒武纪



股东南京招银电信新趋势凌霄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


南京招银



持有公司股份
13,002,26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25%;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北招银



持有公司股份
6,501,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年
7月
20日起上
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南京招银
拟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寒武纪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6,501,1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2%。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5,067,933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6,501,132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
湖北
招银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寒武纪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250,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2,533,967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250,566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招银、湖北招银发来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南京招银电信新趋势
凌霄成长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下股东

13,002,264

3.25%

IPO前取得:
13,002,264股

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下股东

6,501,132

1.62%

IPO前取得:
6,501,132股






上述减持主体的普通合伙
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为招银国际资本
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持
原因

南京招银电
信新趋势凌
霄成长股权
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6,501,132


不超
过:
1.6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
过:
5,067,933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
过:
6,501,132股

2021/10/20~2022/4/19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湖北长江招
银成长股权
投资合伙企

不超过:
3,250,566


不超
过:
0.8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

2021/10/20~2022/4/19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业(有限合
伙)

过:
2,533,967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
过:
3,250,566股






注:


1、如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
披露
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即
2021年
10月
20日至
2022年
4月
19日
);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
自本公

披露
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1年
9月
27日至
2022年
3月
26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上述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南京招银、湖北招银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
/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
企业
/本公司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
/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3)本企业
/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




4)本企业
/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
/本公司拟减持首
发前股
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
/
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本企业
/本公司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



本企业
/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

如本企

/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
企业
/本公司减
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
资期限不满
36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
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个月以上但不满
48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个月以上但不满
60个月的,在
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D.截至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
制。(
前述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万元之日或者
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

如本企业
/本公
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业
/
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本企业
/本公司将适用如下减持条件:

如本企业
/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

/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投资
期限不满
36个月的,本企业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个
月以上但不满
48个月的,本企业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个月以上但不满
60个月的,本企业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D.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
限在
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前
述投资期限自本企业
/
本公司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
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

如本企业
/本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业
/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
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5.0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
/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
股东身份,本企业
/本公司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1)项的规定并
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
1)

项、
2)

项时,本企业
/本公司与
一致行动人(如有)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5)若本企业
/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企业
/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企业
/本公司当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
/本公司完全履行
本承诺函为止。




6)本企业
/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
份股东所持首发前股
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



金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
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1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