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256 证券简称: 寒武纪 公告编号: 2021-040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 本 公司 ” 或 “ 寒武纪 ” ) 股东南京招银电信新趋势凌霄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 “ 南京招银 ” ) 持有公司股份 13,002,26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25%;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 “ 湖 北招银 ” ) 持有公司股份 6,501,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年 7月 20日起上 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南京招银 拟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寒武纪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6,501,1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2%。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5,067,933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6,501,132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 湖北 招银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寒武纪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250,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2,533,967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250,566股,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京招银、湖北招银发来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南京招银电信新趋势 凌霄成长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下股东 13,002,264 3.25% IPO前取得: 13,002,264股 湖北长江招银成长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下股东 6,501,132 1.62% IPO前取得: 6,501,132股 上述减持主体的普通合伙 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为招银国际资本 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持 原因 南京招银电 信新趋势凌 霄成长股权 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6,501,132 股 不超 过: 1.6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 过: 5,067,933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 过: 6,501,132股 2021/10/20~2022/4/19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湖北长江招 银成长股权 投资合伙企 不超过: 3,250,566 股 不超 过: 0.81%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 2021/10/20~2022/4/19 按市场 价格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业(有限合 伙) 过: 2,533,967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 过: 3,250,566股 注: 1、如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 披露 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即 2021年 10月 20日至 2022年 4月 19日 );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 自本公 告 披露 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1年 9月 27日至 2022年 3月 26 日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上述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公司股东南京招银、湖北招银承诺: ( 1)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 /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 企业 /本公司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 /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 3)本企业 /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 满后逐步减持。 ( 4)本企业 /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 /本公司拟减持首 发前股 份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 / 本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本企业 /本公司将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 本企业 /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时,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 ① 如本企 业 /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 企业 /本公司减 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 资期限不满 36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 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个月以上但不满 48个月的,在任意连续 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个月以上但不满 60个月的,在 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D.截至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 制。( 前述投资期限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万元之日或者 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 ② 如本企业 /本公 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业 / 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 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0%。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本企业 /本公司将适用如下减持条件: ① 如本企业 /本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 业 /本公司减持股份将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A.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上市日,投资 期限不满 36个月的,本企业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B.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36个 月以上但不满 48个月的,本企业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C.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个月以上但不满 60个月的,本企业 /本公司在任意连续 30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D.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 限在 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前 述投资期限自本企业 / 本公司投资公司金额累计达到 300.00万元之日或者投资金额累计达到投资公司 总投资额 50.00%之日开始计算。) ② 如本企业 /本公司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认定条件,本企业 /本公司将执行下列减持方式: 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的 5.00%。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 /本公司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 股东身份,本企业 /本公司将在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1)项的规定并 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适用前述 1) ② 项、 2) ② 项时,本企业 /本公司与 一致行动人(如有)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 5)若本企业 /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若本企业 /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企业 /本公司当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 /本公司完全履行 本承诺函为止。 ( 6)本企业 /本公司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 份股东所持首发前股 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是 √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 金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 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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