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正后)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0:06:28 中财网

原标题:爱美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正后)


股票简称:爱美客 股票代码:300896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MEIK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北控科技大厦4层416B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九月


特别提示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本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0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
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
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
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0年9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26倍,本次发行价格118.27
元/股对应的本公司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7.9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的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
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数量为26,006,394股,占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21.6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
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在国内市场具
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近年来医疗美容市场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
景向好,主导产品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较高,吸引多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者兼
并收购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行业竞争将逐渐加剧,具体表现为研发注册、工艺
技术、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市场营销和服务、优秀人才等多方面的竞争。如果
公司无法妥善应对市场新进入者的竞争,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无法保持增长趋
势。


(二)经营风险

1、新产品开发和注册风险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药品
和医疗器械需要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并取得相关产品注册批件后才能上市
销售。公司新产品研发从实验室研究至最终获批上市销售,一般需经过实验室研
究、动物实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等多个环节,整个过程周期长、
难度大、环节多、研发投入重,新产品最终是否能上市销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不排除未来新产品在研发和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导
致其未能通过或未能如期通过国家药监局的审评审批,从而面临因新产品注册失
败或新产品上市后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而损失前期研发投入的风险。


2、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风险

公司依靠自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力量,专注于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公司营业
收入和毛利主要来自爱芙莱、宝尼达、嗨体等注射类透明质酸钠相关产品的销售,
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报告期内均超过95%。专注于软组织修复
材料领域使得公司具有一定的产品技术优势,但也使得公司面临产品结构相对单
一的风险。虽然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经取得多项研发的阶段性成果,未来品种
会不断丰富,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但现阶段公司的产品仍然较为集中,
若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状况等情况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较大影响。



(三)下游客户和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自身销售团队和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并由医疗机构的
执业医师为客户进行注射,此类注射属于非手术类治疗,具有创伤小、疼痛轻、
恢复快等特点。公司已建立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包括公司
销售人员职业合规培训、公司下游客户业务资质动态审核和执业医师合规使用公
司产品培训等管理措施,但公司下游客户众多,不能完全排除部分经销商在销售、
推广公司产品和部分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可能存在不
符合公司合规经营管理体系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
象。此外,部分媒体会出现公司所在行业下游客户的负面报道,不论上述报道是
否属实或者经过确证,均可能影响消费信心,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上游厂家会因
此受到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享受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及占利润总额
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所得税优惠金额

3,737.13

1,418.80

1,147.62

增值税优惠金额

0.03

0.03

0.06

税收优惠金额

3,737.16

1,418.83

1,147.68

税收优惠占利润
总额的比例

10.65%

9.91%

12.25%



如果国家相关税收征管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未能
达到相关优惠条件,则公司的税负有可能增加,会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
流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
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0]1937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爱美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爱美客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爱美客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9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2,020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其中26,006,394股于2020年9月2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爱美客”,
证券代码为“30089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0年9月28日

3、股票简称:爱美客

4、股票代码:300896

5、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2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02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6,006,394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4,193,606股

9、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
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67,396股,占发行总规模的9.16%,战略配售对象为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发行
人和战略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
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及减
持意向”。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及减
持意向”。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
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426,210股,占网下发
行总量的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72%。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股本
比例(%)

首次公开
发前已发
行股份

简军

37,215,746

30.9615

2023年9月28日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6.4140

2023年9月28日

Gannett Peak
Limited

7,200,000

5.9900

非控股股东(苑丰、
汤胜河和张政朴)转
让给该企业的
364.0634万股为2021
年9月28日,控股股
东(简军)转让给该
企业的355.9366万股
为2023年9月28日

石毅峰

5,825,016

4.8461

2021年9月28日

丹瑞投资

5,825,016

4.8461

2023年9月28日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4.2760

2023年9月28日

苑丰

4,914,858

4.0889

2021年9月28日

王兰柱

4,368,762

3.6346

2021年9月28日

简勇

2,912,508

2.4231

2023年9月28日

九州通

2,312,500

1.9239

2021年9月28日




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股本
比例(%)

刘兆年

2,025,500

1.6851

2021年9月28日

张政朴

1,638,286

1.3630

2021年9月28日

刘佳

1,456,254

1.2115

2021年9月28日

聚美军成

1,456,254

1.2115

2021年9月28日

小计

90,000,000

74.8752

-

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

中信证券爱美客员
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2,767,396

2.3023

2021年9月28日

小计

2,767,396

2.3023

-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
部分

1,426,210

1.1865

2021年3月28日

网下发行股份-无限
售部分

12,818,394

10.6642

2020年9月28日

网上发行股份

13,188,000

10.9717

2020年9月28日

小计

27,432,604

22.8225

-

合计

120,200,000

100.00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
人”、“保荐机构”)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
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发行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 2.1.2 条选择
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



最近两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均为正,分别为12,078.24万元和29,677.42万元,
累计净利润为41,755.66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MEIK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简军

成立日期

2004年6月9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6年6月24日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北控科技大厦4层416B室

邮政编码

102200

互联网网址

www.imeik.net

经营范围

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开发、转让;新型药
用辅料的开发、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含网上销售)医疗器械、
化妆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食品;批发(含网上销售)
药品。生产医疗器械III类:III-6846-1植入器材。(该公司2018
年10月17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18年10月17日变更为外商投
资企业);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食品、批发(含网上销售)
药品以及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星火街7号;北
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区马坊镇金平西路
20号院)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

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专业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35”)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的负责部门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

简勇

电话

010-8580 9026

传真

010-8580 902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情
况如下:







股东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
数(股)

间接持股
数(股)

合计持股
数(股)

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

持有债
券情况

1

简军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37,215,746

8,459,397

45,675,143

50.7502



2

石毅



事、
总经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5,825,016

9,048,682

14,873,698

16.5263



3

王兰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4,368,762

-

4,368,762

4.8542



4

简勇


事、
董事
会秘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2,912,508

-

2,912,508

3.2361



5

林新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541

541

0.0006



6

赵晋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

-

-



7

刘勇

独立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

-

-



8

陈重

独立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

-

-



9

李艳


独立
董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

-

-



10

张政


监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1,638,286

-

1,638,286

1.8203



11

冯瑞


监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43,875

43,875

0.0488



12

张雅


监事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

--

-



13

尹永


副总
经理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87,735

87,735

0.0975









股东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
数(股)

间接持股
数(股)

合计持股
数(股)

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

持有债
券情况

14

勾丽


副总
经理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87,766

87,766

0.0975



15

赵双


财务
总监

2019年6
月至2022
年6月

-

-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简军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37,215,746股股
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1.35%,并通过丹瑞投资、客至上投资及知行军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40%的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发行前股份比例为
50.75%。


简军,1963年11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1985年至1989年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1990年至
1995年于美国Bestrend Int’l Inc.公司工作,1995年至2004年于巴拿马Abatecedora
Textil S.A.公司工作,2004年至2005年任北京优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至2005年任爱美客有限董事,2005年至2011年任爱美客有限副总经理、
2011年至2016年任爱美客有限董事长,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
至今任爱美客科技监事,2017年至今任融知生物执行董事,2014年至2016年任
聚美军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2月至今担任东方美客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
关安排

公司股东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该两个员工持股平台于
2015年8月通过认缴发行人增资分别持有爱美客有限70.6万元出资、105.9万元
出资。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均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销售骨
干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和部分入职年限较长的员工,其出资额是根据激励对象的
职位、对发行人贡献程度和入职年限综合考虑确定的。


截至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合伙人在发行人任职及
其取得股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在发行人

任职情况

任职时间

折算取得发行
人股权的价格

持有持股
平台的份
额(万元)

客至上投资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总经理

2010.1-至今

9.95元/出资

321.326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

2010.1-至今

9.95元/出资

297.326

3

勾丽娜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010.2-至今

9.95元/出资

12.000

4

张乐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1.10-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5

张丹丹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3.9-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6

俞静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1.5-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7

杨昱堃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2.10-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8

田亚军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10-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9

索永春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7-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0

潘芳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3-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1

刘涛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3.5-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2

刘博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3-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3

李大宇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2.11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合伙人
姓名

合伙人性质

在发行人

任职情况

任职时间

折算取得发行
人股权的价格

持有持股
平台的份
额(万元)

14

杜晓轩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3.7-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5

陈娟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2.8-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合计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额:702.652万元

知行军投资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总经理

2010.1-至今

9.95元/出资

502.989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

2010.1-至今

9.95元/出资

460.989

3

尹永磊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007.8-至今

9.95元/出资

12.000

4

张堃

有限合伙人

项目经理

2014.4-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5

陈雄伟

有限合伙人

研发部经理

2013.7-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6

李睿智

有限合伙人

项目经理

2015.6-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7

杜培

有限合伙人

产品部经理

2010.3-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8

张容丽

有限合伙人

总经理助理

2011.2-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9

冯瑞瑞

有限合伙人

注册经理

2010.7-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0

许哲

有限合伙人

市场运营经


2013.1-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1

徐艳彬

有限合伙人

产品组组长

2011.9-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2

任旭

有限合伙人

生产部经理

2012.9-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3

刘彬

有限合伙人

质量控制部
经理

2012.6-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4

朱永水

有限合伙人

工程设备部
经理

2014.4-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5

陈开宇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
经理

2010.7-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16

尹永晶

有限合伙人

财务人员

2010.5-至今

9.95元/出资

6.000

合计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额:1,053.978万元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000.00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20.00万股
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简军

37,215,746

41.35%

37,215,746

30.96%

自上市之日起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锁定36个月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8.57%

7,709,580

6.41%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Gannett Peak
Limited

7,200,000

8.00%

7,200,000

5.99%

364.0634万股为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355.9366万股为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石毅峰

5,825,016

6.47%

5,825,016

4.85%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丹瑞投资

5,825,016

6.47%

5,825,016

4.85%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5.71%

5,139,720

4.28%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苑丰

4,914,858

5.46%

4,914,858

4.0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王兰柱

4,368,762

4.85%

4,368,762

3.6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简勇

2,912,508

3.24%

2,912,508

2.4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九州通

2,312,500

2.57%

2,312,500

1.92%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刘兆年

2,025,500

2.25%

2,025,500

1.6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张政朴

1,638,286

1.82%

1,638,286

1.36%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刘佳

1,456,254

1.62%

1,456,254

1.21%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聚美军成

1,456,254

1.62%

1,456,254

1.21%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中信证券爱美
客员工参与创
业板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

2,767,396

2.3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个月

网下比例限售
股份

-

-

1,426,210

1.1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6个月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小计

90,000,000

100.0000%

94,193,606

78.36%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期股份

-

-

26,006,394

21.64%

-

合计

90,000,000

100.0000%

120,200,000

100.0000%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30,952户,公司前10名股东
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简军

37,215,746

30.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2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6.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3

Gannett Peak Limited

7,200,000

5.99%

364.0634万股为自
上市之日起锁定12
个月,355.9366万
股为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个月

4

石毅峰

5,825,016

4.8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5

丹瑞投资

5,825,016

4.8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6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4.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7

苑丰

4,914,858

4.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8

王兰柱

4,368,762

3.6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9

简勇

2,912,508

2.4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个月

10

中信证券爱美客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767,396

2.3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合计

83,878,602

69.78%

-




七、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767,396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2.30%。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中信证券爱美客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
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爱美客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0年7月16日

募集资金规模:32,730.0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爱美客战配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纳金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际缴纳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
持有比例

是否为发行
人董监高

1

简军

董事、董事长

10,180.00

31.10%



2

石毅峰

董事、总经理

3,730.00

11.40%



3

简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360.00

1.10%



4

勾丽娜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1,635.00

5.00%



5

赵双泓

财务总监

550.00

1.68%



6

简红

注册与行政总监

1,120.00

3.42%



7

陈龙

投资与战略总监

1,367.00

4.18%



8

刘兵

人力资源总监

810.00

2.47%



9

冯瑞瑞

职工监事

475.00

1.45%



10

张雅宁

职工监事

105.00

0.32%



11

张堃

研发项目管理部经理兼
供销部经理

150.00

0.46%



12

陈雄伟

研发部经理

270.00

0.82%



13

李睿智

研发部项目经理

150.00

0.46%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际缴纳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
持有比例

是否为发行
人董监高

14

李东风

研发部主管

180.00

0.55%



15

肖莉

研发部主管

160.00

0.49%



16

张君

研发部主管

220.00

0.67%



17

王世炜

医学事务部经理

120.00

0.37%



18

王双

注册事务部主管

297.00

0.91%



19

宋大伟

应用研发部主管

220.00

0.67%



20

彭迎春

设备研发部经理

165.00

0.50%



21

刘彬

质量保证部经理

130.00

0.40%



22

曹杰

质量控制部经理

120.00

0.37%



23

桂银银

质量控制部主管

300.00

0.92%



24

许哲

销售部经理

105.00

0.32%



25

姚霞

销售部主管

200.00

0.61%



26

陶卫然

销售部主管

130.00

0.40%



27

平委

销售部主管

105.00

0.32%



28

刘玢

销售部主管

105.00

0.32%



29

刘博

销售部区域经理

158.00

0.48%



30

田亚军

销售部区域经理

165.00

0.50%



31

张乐

销售部区域经理

350.00

1.07%



32

杨昱堃

销售部区域经理

200.00

0.61%



33

杜晓轩

销售部区域经理

180.00

0.55%



34

俞静

销售部销售经理

180.00

0.55%



35

陈鑫

销售部销售经理

450.00

1.37%



36

刘涛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4.00

0.32%



37

李大宇

销售部销售经理

310.00

0.95%



38

乔天策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39

郭伟光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40

唐万

销售部销售经理

150.00

0.46%



41

潘芳

销售部销售经理

290.00

0.89%



42

周丽红

销售部销售经理

220.00

0.67%



43

陈娟

销售部销售经理

450.00

1.37%



44

罗蓬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4.00

0.32%



45

杜兴鹏

销售部销售经理

300.00

0.92%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际缴纳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
持有比例

是否为发行
人董监高

46

张朝霞

销售部销售经理

200.00

0.61%



47

刘铠

销售部销售经理

120.00

0.37%



48

江懿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49

索永春

销售部销售经理

300.00

0.92%



50

黄金花

销售部销售经理

200.00

0.61%



51

陕靖

销售部销售经理

200.00

0.61%



52

舒凯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53

黄浪

销售部销售经理

170.00

0.52%



54

王浩

销售部销售经理

111.00

0.34%



55

马宝龙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56

王庆胜

销售部销售经理

170.00

0.52%



57

王旭

销售部销售经理

163.00

0.50%



58

杜培

产品部经理

272.00

0.83%



59

徐艳彬

产品部主管

105.00

0.32%



60

祝晓晴

投资与战略部主管

430.00

1.31%



61

马乔骞

董秘办主任

200.00

0.61%



62

陈新

董事长特别助理

150.00

0.46%



63

董秀梅

内审部经理

270.00

0.82%



64

李芹

信息管理部经理

105.00

0.32%



65

郭鹏

生产资源建设部经理

286.00

0.87%



66

陈开宇

人力资源部经理

833.00

2.55%



67

单珊

总经理办公室经理

170.00

0.52%



68

朱永水

工程设备部经理

120.00

0.37%



69

齐迎春

仓储物流部经理

105.00

0.32%



70

郭维

行政部主管

105.00

0.32%



71

于明锐

诺博特生物副总经理

230.00

0.70%



72

刘俊乐

诺博特生物研发部经理

120.00

0.37%



合计

32,730.00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2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12%,全部为公
司公开发行新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8.27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1)34.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5.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6.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7.9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47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767,39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16%,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762,60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
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731,604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71.9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01,000股,约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28.07%。


根据《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发行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为10,475.37287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
机制,将5,487,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
终发行数量为14,244,604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1.9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188,000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总量48.07%。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63479132%,
申购倍数为6,116.98866倍。


根据《爱美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
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3,151,66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36,340股。网下
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14,244,604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包销,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为36,340
股,包销金额为4,297,931.80元,保荐机构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12%。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57,175.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513.3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9月23日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号”《验资报告》。


八、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3,662.02万元。根
据“大华验字[2020]000553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

10,054.50

律师费

1,679.79

审计及验资服务费

1,379.8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4.95

发行手续费

132.95

合计

13,662.02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43,513.38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4.06元/股(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和募集资金净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2.54元/股(按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0273号)。公司报
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6月的
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大华核
字大华核字[2020]006386号),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2020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相关
内容及公司2020年1-9月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
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重大
事项提示”之“四、审计报告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和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59662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59813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60253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60404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60005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59786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59937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60129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0200011519200160377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

11050187360009666666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联系电话



010-6083 3043

传真号码



010-6083 3083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王栋

联系人



洪立斌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作为爱美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承
诺,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
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
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已取得相应支持工作底
稿,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洪
立斌、王栋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洪立斌: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洪立斌先生曾负责或参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IPO、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IPO、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IPO、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山东金城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医药类项目。此外还负责或参与了北京恒通创新赛
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利群商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IPO等非医药类项目,并参与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等工作。


王栋: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王栋先生曾负责或参与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IPO、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等医药类项目。此外还负责或参
与了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IPO、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IPO、海南
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IPO等非医
药类项目。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和相
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简军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简勇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B、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2021年3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
月。


C、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2)公司股东丹瑞投资、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3)公司股东苑丰、刘佳、刘兆年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B、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4)公司股东聚美军成、九州通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5)公司股东Gannett Peak Limited承诺:

A、本企业在以下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具体期限如下:非
控股股东(苑丰、汤胜河和张政朴)转让给本企业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发行人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控股股东(简军)转让给本企业的股份的
锁定期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6)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石毅峰、王兰柱、
尹永磊和勾丽娜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B、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2021年3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
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C、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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