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亚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2日 00:42:08 中财网
原标题:百亚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持有
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望耀暉”)、广东温氏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共享”)、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耀资产”)发出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97,584,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1%)的股东重望耀暉,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5,666,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6.00%。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
林先生通过重望耀晖拟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833,33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7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的股东温氏投资
及其一致行动人齐创共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5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



持有公司股份23,692,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的股东铭耀资产,拟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55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重望耀晖持有公司股份97,584,95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1%。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先生通过重望耀暉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7,435,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6%。


(二)股东名称:上海铭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铭耀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铭耀资产持有公司股份23,692,47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4%。


(三)股东名称: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温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913,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6%。


(四)股东名称: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齐创共享持有公司股份1,806,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


齐创共享为温氏投资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齐创共享与温氏投资作为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7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48%,将合
并计算减持数量。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和资金周转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上限(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重望耀暉

25,666,668

6.00%

2

温氏投资

8,555,556

2.00%

3

齐创共享

4

铭耀资产

8,555,556

2.00%

合计

42,777,780

10.00%



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先生通过重望耀晖拟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12,8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2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其中,上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重望耀暉、温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齐创共享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
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
内进行。铭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其中,重望耀暉、
温氏投资、铭耀资产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谢秋林先生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二)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重望耀晖、温氏投
资、铭耀资产、齐
创共享

股份流
通限制
及锁定
承诺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020.9.21

2020.9.21-

2021.9.21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
在违反该承诺的情
形,承诺已履行完毕。


重望耀晖、温氏投
资、铭耀资产、齐
创共享

股份流
通限制
及锁定
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9.21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
在违反该承诺的情
形,承诺严格履行中。


重望耀晖、温氏投
资、铭耀资产

5%以上
股东持
股意向
及减持
意向承


对于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
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上市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


2020.9.21

2020.9.21-

2021.9.21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
在违反该承诺的情
形,承诺已履行完毕。


重望耀晖、温氏投
资、铭耀资产

5%以上
股东持
股意向
及减持
意向承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公司上一年度末
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2020.9.21

2021.9.21-

2023.9.21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
在违反该承诺的情
形,承诺严格履行中。


重望耀晖、温氏投
资、铭耀资产

5%以上
股东持
股意向
及减持

(1)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
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2020.9.21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告日,不存
在违反该承诺的情
形,承诺严格履行中。





意向承


转让方式等。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实施减
持公司股份且本企业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时,本企业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三个
交易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公司股
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重望耀晖、温氏投
资、铭耀资产、齐
创共享

未能履
行承诺
的约束
性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
责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
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若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
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
施为准。


2020.9.21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形,承诺严格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
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谢秋林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担任公司董
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股份解除限售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


截止本公告日,谢秋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具体
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望耀晖、铭耀资产、温氏投资以及齐创共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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