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 605128 证券简称: 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 2021 - 040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 减持 计划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管钱勇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 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4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8,000 万股的 5.00% ;公司 高管 秦艳 芳女士 ( 董秘兼财务总监 )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44% ;公司监事王晓锋先生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8 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48% ;公司监事周建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 万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 ;上述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 股份,这些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解禁流通上市。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钱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在减持期间内, 钱勇先生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 持 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秦艳芳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0.312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390625% 。在减持期间内,秦 艳芳女士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 ,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 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王晓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1.62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6453125% 。在减持期间内,王晓锋先生任 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 周建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0.5625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25703125% 。在减持期间内,周建明先生 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 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钱勇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4,000,000 5.00% IPO前取得:4,000,000股 秦艳芳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750,000 3.44% IPO前取得:2,750,000股 王晓锋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1,180,000 1.48% IPO前取得:1,180,000股 周建明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470,000 0.59% IPO前取得:47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因 钱勇 不超过: 1,600,000股 不超过:2%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600,000股 2021/10/22~2022/4/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秦艳芳 不超过: 1,203,125股 不超过: 1.5039062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203,125股 2021/10/22~2022/4/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王晓锋 不超过: 516,250股 不超过: 0.645312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516,250股 2021/10/22~2022/4/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周建明 不超过: 205,625股 不超过: 0.25703125%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05,625股 2021/10/22~2022/4/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得 个人资金需 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或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述锁定期 届满后可以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不因其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 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 义务和责任:( 1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 )给投资者造成直 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 )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 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 规处理;( 4 )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 )根据届时 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 司披露的《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钱勇、秦艳芳、王晓锋及周建明因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上述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 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董监高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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