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瑞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3,567,500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7.54%)的股东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上 海联创永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投资”)拟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股东联创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持股数量及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5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 理)。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即180万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360万股。 5、减持期间: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 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法人股东联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 下,累计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 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累计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届时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 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 法方式予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创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联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联创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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