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公司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自愿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刘弢、李郁丰、尉瑞英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首次公 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刘弢、李郁丰、尉瑞英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事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为公司股东,刘弢、李郁丰、尉瑞英做出以下承诺: 1、刘弢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 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2、李郁丰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80万股,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3、尉瑞英承诺: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09月28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 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 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人亦将严格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 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作出承诺的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职务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1 刘 弢 / 4,798,472.00 7.06% 2 李郁丰 / 4,411,827.00 6.49% 3 尉瑞英 / 1,360,268.00 2.00%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2、李郁丰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3、尉瑞英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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