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红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拓红外”)持 股5%以上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计划以大宗交 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4,355,358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2.航天投资优先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将股票转让予行业内战略投资者,且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 持有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 航天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94,133,728 13.11% 26,595,744 67,537,9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计划和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康拓红外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权 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航天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 过14,355,3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航天投资优先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将股票转让予行业内战略投资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为主、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 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航天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2)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间接或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若其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 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 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数量为其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 相应调整。(4)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 得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 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5)如违反已 作出的承诺,并对发行人造成直接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航天投资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康拓红外股份,自 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航天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航天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航天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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