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 2021 - 05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西省和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光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14,94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50% 。上述股份为和光电子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光电子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2 2 日~ 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30 0 ,000 股(即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2.2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可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不做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和光电子 5%以下股东 14,940,000 4.50% IPO前取得:14,940,000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332,000,000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 减持主体 无 一致行动 人 。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东 名 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和光 电子 不超过: 7,300,000 股 不超过: 2.20%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6,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300,000股; 2021/10/22~2022/4/21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经营需 要 注: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 ,且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 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光电子对所持股份的 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作出承诺如下: 1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票。 2 、上述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3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并由公司及时公告。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在锁定期 (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在减持前四个交 易日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 、( 1 )本企业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2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时,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3 )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若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并导致本企业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本企业将在 减持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 1 )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适用前述( 1 )、( 2 )项时,本企业应与一致行动 人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 5 、减持限制:( 1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 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 的;②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 的;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的其他情形。( 2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 起至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 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 、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 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和光电子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 和光电子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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