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中标项目签订合同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格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 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预中标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公司预中标了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施工 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 近日公司与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 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8,254,401.00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宗全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设计 与施工;销售建筑材料。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公平镇正阳街10号4幢4、5、6层 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3、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买方:中电建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 购项目 3、合同价格:本合同价为人民币18,254,40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 佰贰拾五万肆仟肆佰零壹元整)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交货时间: 计划供货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买方有权调整和控 制的机动工期为180天); 计划服务日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买方有权调整和控 制的机动工期为180天)。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 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18,254,401.00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2.49%。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 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通风系统的影响。上述项目的 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 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 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消声器设备采 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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