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88A :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4号)
原标题:银华88A :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4号)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 年第 4 号 )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6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4]82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2004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 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流动性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 止服务的风险、成分股停牌风险及标的指数不再符合要求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 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 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 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 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8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截 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 为2021年第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1 一、绪言 ................................ ................................ ....... 4 二、释义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6 六、基金的募集 ................................ ................................ 4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9 八、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 50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 .................. 59 十、基金的投资 ................................ ................................ 6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76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77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78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 84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6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9 十八、侧袋机制 ................................ ................................ 95 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 ................................ .......................... 98 二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104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6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0 二十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6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8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3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 “ 《指数基金指引》 ” )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 定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发行。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合同的任何 合法有效的修改及补充 招募说明书:指《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管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信托法》:指 2001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自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信托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 —— 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定的《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销售代理协议:指基金管理人和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签定的《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对该等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和持有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 业务的代理机构 直销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认及清算、代理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法或依据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和持有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 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且认购户数达到 1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 ,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 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有效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有效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转换或基金间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 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 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 《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 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 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 停止交易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 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 账户 特定 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 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 金字 [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222 亿元人民 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4.10%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6.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8.90% )、山 西海鑫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90%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 3.57%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20% )及 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资比例 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 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 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变更为 “ 银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 事会下设 “ 战略委员会 ” 、 “ 风险控制委员会 ” 、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 、 “ 审计 委员会 ” 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 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 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 多资产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 FOF 投资管理部、 研究部、营销管理与服务部、渠道业务总部、机构业务总部、养老金业务总部、交 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 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 财务行政部、深圳管理部等 25 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 司和上海 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 下设 “ 主动型 A 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 资决策、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及基金投资顾问投资决策 ” 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 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 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 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 货业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证机构间报价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 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 创业板股票发行 规范委员会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北 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三 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 EMBA 。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法律支持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 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 团公司 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 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 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 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 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 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 者之一,从业经验超过 20 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 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 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 EMBA 。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 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兼职副会长、香山财富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香山财 富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证券时报》第三届专家委 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 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 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 特殊津贴 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 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 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 “ 政府特殊津贴 ” 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 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 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 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 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 ) ,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 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 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 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第 29 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 马东军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天勤会计 师事务所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同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日域(美国)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国际财务总监,深圳发展银行(现更名为平 安银行)总行稽核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负责人,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 创业创新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军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营 业部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重庆市国资委副处长、处长兼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 务事业部执行总裁兼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西南期货有限公司董事、西证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 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湘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机构业务部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 总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 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行政 部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行政部副总监。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 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 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 投资基金( LOF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 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 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凌宇翔先生:副 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001 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 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 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 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 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银华长安资本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 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晶女士 :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8 月再次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担任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兼任银 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 业资格。国籍:中国。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黄小坚先生 , 自 2004 年 08 月 11 日起至 2005 年 03 月 15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许翔先生 , 自 2005 年 03 月 15 日起至 2009 年 11 月 26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路志刚先生 , 自 2009 年 06 月 08 日起至 2010 年 09 月 20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杨长清先生 , 自 2009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11 年 01 月 07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陈秀峰先生 , 自 2010 年 09 月 08 日起至 2017 年 03 月 17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刘辉先生 , 自 2017 年 03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03 月 28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旻先生 , 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04 月 26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梦舒先生 , 自 2017 年 12 月 08 日起至 2019 年 04 月 26 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3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高级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年 10 月加 入银华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投资管理一部总监、 投资经理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主动型股票投资决策专门委员会主任,公司业务副 总经理,自 2017 年 9 月起担任高级董事总经理。 姜永康先生:高级董事总经理,理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0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 益基金投资总监、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长安资本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业务副总经理,自 2017 年 9 月 起担任高级董事总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 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 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 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1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硕士、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五矿集团。 2010 年 10 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研究部助理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组长、研究 部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 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 180 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 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 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 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 2016 年 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 FOF 投资管理部总监,兼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 FOF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 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 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职于 ABB (中国)有限公 司 ,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 2011 年 3 月加盟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 金经理。曾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 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盘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丰享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 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 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 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 、根据基金合同的 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者认购费、申 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 、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的,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 利益; 8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 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 议赋予、 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 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 、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 、按照《基金法》,代表基金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13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 他权利。 14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 、遵守基金合同;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3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 构代理该项业务; 5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独立,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 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7 、除依据《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 资产; 8 、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 、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10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11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 12 、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 赎回和分红款项; 14 、不谋求对上 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7 、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 15 年以上; 18 、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 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 、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 、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 其受到的损失,应以自身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 、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3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 、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5 、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 、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 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二)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三)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 2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 、 将基金资产用于非法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 、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9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 券; 10 、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1 、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2 、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3 、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 有 5% 以上投票权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 利益; 14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 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7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 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声誉风险和外部风险。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 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 内容。 ( 2 )识别风险。辨识组 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什么样的风险,为什么会存 在以及如何引起风险。 (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 果。 (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 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 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 其数值的大小。 (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 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适时加以改变。 ( 7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 流程的控制,进而达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 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 程序和 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 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 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 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 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 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 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 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发生重大合规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 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 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 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 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 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 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 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 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 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人员进 行处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 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 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 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规性。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 性,定期出具合规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21)6063 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 管理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 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 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 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 直秉持 “ 以客户为中心 ”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 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 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 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1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9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 务水平,赢得了 业内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 “ 最佳托管银行 ” 、连续多年荣获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 “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上清所) “ 优秀托管银行 ” 奖项、并在 2017 、 2019 及 2020 年分别荣获 《亚洲银行家》颁发的 “ 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 、 “ 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 奖 ” 以及 “ 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 ” 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 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 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 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 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 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 “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 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 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 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 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 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 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机APP或 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 、代销机构 (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2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 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网址 www.sdebank.com ( 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客服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 国) 网址 www.qdccb.com (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 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客服电话 956033 网址 www.dongguanbank. cn (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 8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客服电话 0571-96527;400- 80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 9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客服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 1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客服电话 95537;400-609- 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 1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金煜 客服电话 021-962888 网址 www.bosc.cn ( 1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客服电话 96899(重庆地 区);400-709- 6899(其他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 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 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 cn ( 15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962999;400- 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 17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军 客服电话 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 18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 蒋尚君 客服电话 400-669-6869 网址 www.klb.cn ( 1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 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 2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 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 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 2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 郑杨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 26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客服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www.jlbank.com.cn ( 2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天宇 客服电话 967585 网址 www.zzbank.cn ( 2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客服电话 0571-96523;400- 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 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3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 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 32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 座4层至31层 法定代表人 任思宇 客服电话 0991-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 3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 3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网址 www.ajzq.com ( 3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 3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 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 王献军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swhysc.com ( 37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 林雯 客服电话 95399 网址 www.xsdzq.cn ( 38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 3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 4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 大厦1栋20C-1房 法定代表人 俞洋 客服电话 95323;400-109- 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 4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张巍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 4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 方大厦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 吴小静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 4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44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 马功勋 客服电话 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 4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