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 180 :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原标题:万家 180 :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2号)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 21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二 一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2]8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3 月17日正式生效。 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 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 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180指数。 1、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市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 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18 位。 2、选样方法 按照以下四个步骤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 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1)根据总市值和成交金额对证券进行综合排名。具体方法是:根据过去一年的日均 数据,对各指标分别排名,然后将各指标的排名结果相加,所得和的排名作为证券的综合 排名; (2)按照行业的自由流通调整市值比例分配样本只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第i行业样本配额=第i行业所有候选证券自由流通调整市值之和/样本空间所有候选证券 自由流通调整市值之和×180; (3)按照行业的样本分配只数,在行业内选取综合排名最靠前的证券; (4)对各行业选取的样本作进一步调整,使样本总数为180只。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本招募说明书(更 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目 录 ................................ ............................. 5 一、绪言 ................................ ........................... 7 二、释义 ................................ ........................... 8 三、基金管理人 ................................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 2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8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1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2 八、基金的投资 ................................ .................... 69 九、基金的业绩 ................................ .................... 79 十、基金的财产 ................................ .................... 8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3 十二、基金收益和分配 ................................ .............. 8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9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6 十六、侧袋机制 ................................ ................... 101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104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 114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17 二十、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138 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14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53 一、绪言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 基金指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 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 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万 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托管协议: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证券法》: 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 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10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代理协议》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 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代销机构: 指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 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证券 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 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 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总值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注册与登记过户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 有的由该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办理登记过户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 服务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 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 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 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 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 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 《指数基金指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 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目前 管理 九十二 只开放式基金, 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 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LOF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沪深 3 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 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 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 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 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 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 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 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 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 国优势量化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陆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 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民瑞祥明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兴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 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公 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 200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 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 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 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为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 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 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玖源化 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 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 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现任山 东财经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山东 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部总监、营销支持 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司。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2013年 3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 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 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 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化运营及拓 展部总监等职,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业 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兴业银 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浙商银行济南 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 职务。2021年6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杨坤,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在Fractabole担任量化IT工程师;于2015年6月 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现任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宇,本基金成立日起至2004年7月; 朱良,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 肖侃宁,2005年5月至2006年2月 潘江,2006年2月至2007年5月 欧庆铃,2007年5月至2011年8月 吴涛: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5月23日 姚霞天:2015年5月23日至2015年8月18日 卞勇:2015年8月18日至2018年11月9日 朱小明: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10月29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行为,并应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以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资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并采用数 量化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建立 了风险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1 )风险识别: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使用风险管理系统量化具体 的风险指标级别。 ( 2 )风险分析:检查存在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 3 )风险度量: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 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 4 )风险处理: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 它, 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 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5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适时加 以改变。 ( 6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其中内控大纲是对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 内控大 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 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 障制度、人力资源和业绩考核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和灾难恢复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 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经营特点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 1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 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知悉并承诺遵守 ,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 2 )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内控防线。 ( 3 )监察稽核部门、督察长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 表人: 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许俊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 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 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 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93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88 5 只, QDII 基金 4 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 、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 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 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代销机构 (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3999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http://www.66liantai.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3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cn (3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kzq.com.cn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6)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scstock.com/ (3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http://www.njzq.com.cn/ (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4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71-85783714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4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网址: www.grzq.com.cn (42)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网址: www.grzq.com.cn (4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或 www.txfund.com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8) (4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4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mszq.com 客服电话:95376 (4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95559 客服电话:www.bankcomm.com (4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5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5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b.com (5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lzq.com 客服电话:95368或400-689-8888 (5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www.95599.cn (5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5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5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com.cn (5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6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6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6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3)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6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6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6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6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6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70)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7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7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7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https://www.cib.com.cn (7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75)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7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 https://fund.sinosig.com/ (77)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78)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 客服电话:10100123 网址:www.mszxyh.com.cn (7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80)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8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8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8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84)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8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8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8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http://www.zcvc.com.cn/index.html (8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8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9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iccwm.com/ciccwmweb/ (91)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59-8888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9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93)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http:// www.lanmao.com (9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个人业务: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9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9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9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9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fund.qianjing.com (9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10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0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0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10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0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10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7)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492010 网址:www.htsc.com.cn (109)金牛理财网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1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1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1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1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fund.10jqka.com.cn (11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二)注册登记人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电话:( 010 ) 58598839 传真:( 010 ) 58598834 (三)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 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大成 (上海) 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中心银城中路 501 号 15 、 16 层 电话: ( 021 ) 38722416 联系人:华涛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 年11月27日《关于同意天同18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2] 88 号 )核准公开发售。实际募集期限为2003 年 2 月 10 日 至 2003 年 3 月 10 日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成立, 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者除外)。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 (三)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 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实施日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 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5、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及注册与登记过户机 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 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T日申购成功的基金份额T+2 日后可以赎回。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 还给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 项在不超过T+7个工作日之内划往赎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自2008年11月24日起,本基金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由不设基金份 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调整为1.00份,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 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和数额限制,但应最迟在调 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费率 自2013年4月15日起,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赎回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 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 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 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M<50万元 0.15% 50万≤M<200万元 0.12% 2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M<200万元 1.2% 200万≤M<500万 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赎回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 特定赎回费率 D<7天 1.5% 7天≤D<1年 0.125% 1年≤D<3年 0.0625% D≥3年 0% 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 的赎回费 率按实际持有期递减。具体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D<7天 1.5% 7天≤D<1年 0.5% 1年≤D<3年 0.25% D≥3年 0% 3、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更新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致本基金的申购或赎回费率 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 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 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 申购净额 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 10,000元 1.5% 147.78元 9,852.22元 1.0000元 9852.22份 申购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 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 赎回金额 10,000 1.0000元 300天 0.5% 50元 9,950元 10,000 1.0000元 800天 0.25% 25元 9,975元 10,000 1.0000元 2000天 0% 0元 10,000元 赎回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销售等各种相关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 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赎回费用于支付基本 手续费,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进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养老金客户实 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 率最高不超过0.5%。本基金实际执行费率在上述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如果没有超过上述费率限 额,基金管理人可自行调整,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如超过这一限额调整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通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注册登记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申购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超过上一日基金份 额总份数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 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 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4)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或在一段时间内三次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无充分的技术 保障或充足人员支持业务处理;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 或部分拒绝该笔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 的情形时; (9)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 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 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 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 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发生上述第(1)到第(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公告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的申购申请或发生上述第(7)、(8)、(9)项拒绝申购情形时,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划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 难;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