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5:12:19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A : 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
021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











重要提示


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
1

1

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2
1
]
240


准予
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21年4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当
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
风险
、管理
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包括
股指期货、股票期权、
国债期货
等金融衍生品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资产
支持证券

信用衍生品
等品种,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参与融券
业务

可能给本
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
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
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6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
出。提示投资

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流动性风险,合理安排投资计
划。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
1
.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单位份
额净值跌破
1
.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基金合同》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7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1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9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86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
方式
................................
..............
14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5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
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
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
、基金销售业务:
指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
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
息查询等活动


25
、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
8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9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
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
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
9
、最短持有期限:指自投资者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后最短的持有时间,在
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
转换转出。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而
言,最短持有期限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
(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


40
、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对应日
期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1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业务)


4
2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
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4
3
、《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4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5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7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8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
、元:指人民币元


5
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
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6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7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8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9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0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
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
2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
3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
4
、信用衍生品:符合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相关交易规则,专门用于管
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
5
、信用风险保护买方:指信用保护购买方,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
6
、信用风险保护卖方:指信用保护提供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
7
、名义本金:也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衍生品
风险保护的金额,信用衍生品的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



6
8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以下简称“深港通”)


6
9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

易所有限公司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


70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8

23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44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8

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
币。

目前管理九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
-
3
年政策
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
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
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万
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
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
业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陆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明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悦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10

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2


2016

7

任公司总经理,
2015

7


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为新
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

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现任无锡尚德太
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
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
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7

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6

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产品开
发部总监
、营销支持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5

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2013

3

起加
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
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10

进入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4

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4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4

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数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
2016

7
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
富基金销售
(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
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

2021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尹诚庸

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士,莱斯大学统计系
硕士。自
2011

9
月至
2014

9
月先后担
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
部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4

12
月至
2018

9
月先后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兼研究员、基金经理;
2018

10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陈广益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
、行政
法规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牟取
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
;不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
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
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
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
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
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
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
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

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
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
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



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

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
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
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
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环境风险控制


1
)制度风险
——
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
)道德风险
——
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

业务风险控制


1
)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
)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
1996

2

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101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
199
6
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
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

12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代码:
600016
)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5

10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
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

2009

11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
H
股股票(代码:
01988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
成为一家“
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2
、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


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
书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7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
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
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
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
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
74
人,平均年龄
39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6
%
以上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
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
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
务。中国民生银行
资产托管部于
2018

2

6
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
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
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
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
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


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
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
行”

奖,荣获《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尤其继
2019
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
2020
年度再次
被评为唯一“最具资产托管创新力银行”。



截至
20
21

6

30
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等共
297
只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规模
9928.18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
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
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
的安全完整。



(2)
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



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



(3)
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
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
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
,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
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
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
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
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
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
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
协议等法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
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
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
策。



(2)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务各环节。



(3)
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
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4)
预防性原则。

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
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
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
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



塞漏洞。



(6)
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
管理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
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
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7)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
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
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
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

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
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
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
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
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
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
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
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
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
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
有力保证。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
对业务的运行进行检查。总行审计部不
定期对托管业务进行审计。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
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
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
PP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
021

38909777


传真:(
021

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投资

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PP

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
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联系人:
尹超


电话:

021

38909670


传真:

021

38909
681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1405



办公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1405



负责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刘佳、张雯倩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监会
2021

1

26
日证监
许可
[2021]240
号文准予注册




一、基金名称


万家
民瑞祥明
6
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
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6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
出。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需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
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
转换转入份额而言)
6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含该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
转出业务。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六、募集期


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最长不得
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七、募集规模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募集规模进行限制,具体请参看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或相关公告。



八、募集方式
及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的基金
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投资者在认购
/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新增、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销售,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认购安排


1
、认购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及具体时间安排,请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
开户和
认购
所需
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
具体程序
,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
、认购
申请的
确认


当日(
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
日)到基金销售
机构
查询交易情况。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
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
、认购款项的退还


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无效申请部分对
应的认购款项
本金
退还给投资者。



5
、认购限制



1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
请参看相关公告。




4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
投资者
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或者变相规

前述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6

投资者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A
PP
)或
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最低
金额
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
购的最低
金额
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各销售
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
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




7

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基金
份额
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
、初始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2
、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即
1.00

/



3

基金
认购费用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



购费






2
)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
基金管理人
电子直销系统
认购本基金实行有
差别的费率优惠。




3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
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
特定投资者群体
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
基金
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
本基金

特定投资者群体
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
金额(
M

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M<100万


0.06%

0


100万≤M<300万


0.03%

300万≤M<500万


0.01%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

的认购费率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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