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7:06:29 中财网
原标题:汉宇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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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石华山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
山先生于2021年3月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共减持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6,0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减持后,石华山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256,308,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1%)。


2、石华山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1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8,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2),2020年1月21日至2021年6月16日,石华山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0,149,983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截至2021年6月23日,石华山
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石华山先生在2020年12月25日至
2021年7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2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告知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其前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并拟实施新的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
例(%)

石华山

竞价交易

2021年6月11日

6.59

455,000

0.08

2021年6月15日

6.81

151,800

0.03

2021年6月16日

6.63

347,800

0.06

2021年6月24日

6.86

800,000

0.13

2021年6月25日

6.87

855,000

0.14

2021年6月28日

6.77

450,300

0.07




2021年7月14日

7.24

1,111,800

0.18

2021年7月16日

7.10

817,200

0.14

2021年7月27日

6.70

313,200

0.05

2021年9月9日

7.14

487,900

0.08

2021年9月10日

7.09

309,700

0.05

合计

--

--

6,099,700

1.01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石华山

合计持有
股份

262,408,689

43.52

256,308,989

42.51

其中:无限
售流通股

65,602,172

10.88

59,502,472

9.87

限售流通


196,806,517

32.64

196,806,517

32.64



注:截至2021年9月23日,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大田神韵商贸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3,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其儿子石磊
先生通过大田神韵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74,24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28%。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实际减持股份6,099,700股,减持股份总数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后,石华山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石华山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石华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308,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1%。


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大田神韵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3,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其儿子石磊先生通过
大田神韵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74,24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偿还股票质押贷款及资金周转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0,3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0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0,3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7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32%。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


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窗口期内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
量做相应调整。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如
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
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
则上述发行价和股份数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本人保证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减持上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石华山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
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


3、石华山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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