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1-076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君联闻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 人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2021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持有公司股份69,200,3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71%)的股东天津君联闻达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闻达”)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834,000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4.64%)。持有公司股份5,404,0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8%)的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 林”)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7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36%)。其中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3月23 日至2021年9月22日)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君联闻达和君联茂林出具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 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君联闻达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9至 2021/9/22 194.76 821.14 1.03% 大宗交易 2021/4/29至 2021/6/25 173.68 1,024.6 1.29% 小计 - - 1,845.74 2.32% 君联茂林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9至 2021/9/22 194.44 72.5 0.09% 大宗交易 2021/4/29至 2021/6/25 173.74 80.4 0.10% 小计 - - 152.9 0.19% 合计 - - 1,998.64 2.52%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君联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君联茂林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自该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君联闻达及 其一致行动人君联茂林共减持34,4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股) 减持后持有股份(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君联闻达 合计持有 69,200,328 8.71% 50,742,928 6.3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69,200,328 8.71% 50,742,928 6.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君联茂林 合计持有 5,404,043 0.68% 3,875,043 0.4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5,404,043 0.68% 3,875,043 0.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74,604,371 9.39% 54,617,971 6.8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行为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君联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君联茂林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 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上述股东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的承诺,即发行人股东君联闻达、君联茂林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与关联方合 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君联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君联茂林本次减持后,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君联闻达、君联茂林出具的《关于减持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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