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发起式 : 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09:16:02 中财网
原标题: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发起式 : 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107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国潮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202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21]173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1年9月9日
至2021年9月1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年9月2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91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3,460,836.7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
元) 4,813.9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33,460,836.72
利息结转的份额4,813.97
合计33,465,650.69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0,450.0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29.8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以上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578,572.5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7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
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10~
50万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总数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10,000,450.05 29.88% 10,000,450.05 29.88%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499,558.22 1.49% 499,558.22 1.49%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10,500,008.27 31.38% 10,500,008.27 31.38%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和网站www.hf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
始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
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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