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A :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A :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21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021 年 9 月 重要提示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万 家家丰 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而来。 万家 家丰中短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 21 ] 919 号 文 准予 变 更 注册 , 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经 万 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 原《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时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 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 中国证监会对 万 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 本基金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 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 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 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信用衍生品等品种,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参与融券和转融通 证券出借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 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 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 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 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 的 投资可能面临 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 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 《基金合同》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 31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 ........................ 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8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提示 ................................ ................................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41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8 第一部分 绪言 《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招募说 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 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万 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万家周期优势 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 本招募说明书:指《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9 、《销售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0 、《信息披露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8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行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 符合现行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 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 、投资人、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 、基金销售业务: 指 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申 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 2 3 、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 ,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直销机构:指 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5 、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 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原《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存续期:指 《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至 《万 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申请的 工作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业务)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9 、申购:指基金 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元:指人民币元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 红利、股息、 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5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 6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 产 57 、信用衍生品:符合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 相关 交易规则,专门用于管 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5 8 、信用风险保护买方:指信用保护购买方,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59 、信用风险保护卖方:指信用保护提供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 0 、名义本金:也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衍生品 风险保护的金额,信用衍生品的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础 6 1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2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以下简称“深港通”) 63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 限公司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 6 4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 5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 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 币。目前管理九十三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 - 3 年政策 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 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 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万 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 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 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 (FOF) 、万家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 业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陆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明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悦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招瑞回报 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 保障部, 2005 年 3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 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 2019 年 6 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2021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北京中昊 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 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无锡尚德太 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 专讲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南通市职业大学、新 疆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 2002 年 2 月起加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 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 发部总监、营销支持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年 10 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 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 2016 年 7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 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 2021 年 6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基金经理刘洋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国际业务部业务人员、宏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沃胜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万家瑞隆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 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 报告、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 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 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 泄露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14 )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牟取 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 ;不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 、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 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 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 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 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 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 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 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 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 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 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 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 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 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 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 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环境风险控制 1 )制度风险 —— 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 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 )道德风险 —— 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 业务风险控制 1 )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 )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 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 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 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 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 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 至 2021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215 只。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 体评选的 78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 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 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 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 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 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 ;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 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 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 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 队精神和核 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 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 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 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 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 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及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 APP ) 。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 021 ) 38909777 传真:( 021 ) 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投资 者 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 APP ) 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9 网址: www.e - chinalife.com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 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4 )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8208 网址: https://www.licaimofang.com/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招赢通客服电话: 95555 招赢通网址: https://fi.cmbchina.com/ ( 6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7 )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032 - 5885 网址 : www.leadbank.com.cn ( 8 )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3388 网址: www.puyifund.com ( 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 其他 机构销售本基 金。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联系人: 尹超 电话: (021)38909670 传真: (021) 38909 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1405 室 办公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1405 室 负责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刘佳、张雯倩 电话: ( 021 ) 51150298 传真: ( 021 ) 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万 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2435 号文准予注册, 2020 年 5 月 19 日开始募集,并 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起调整申购金额限 制,即取消“投资者对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1000 万元”的限制,并 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上述调整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2 1 年 5 月 6 日,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 为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的调整基金名称、基金的类别、 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费率、信息披露 等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文件。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2 1 年 5 月 7 日起,原《万家家丰中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万 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同时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 0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 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 000 万 元 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 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 和 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非直销 销售机构(网点)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相关公告 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 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者非直销销 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 、申购 和 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 但 基金管理人 根据 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 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 定 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 及相关业务公告 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 及相关业务公告 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 媒介上公告 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者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 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该类 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 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对于由 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 ,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 算 ; 5 、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 、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 媒介上公告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 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 立。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为准。 2 、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申请成立;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 T + 7 日(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如 遇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有变更或本 基金投资的香港股票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基金投资的香港股票市场及外 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 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 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 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 基金合同 约定 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 有 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 定 媒介上公告 。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 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 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 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 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对上述程序规则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 媒介上公 告 。 五、申购 和 赎回的 数量 限制 1 、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限制 (1)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 APP )或非 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 (含申购费) ; 投资者通过 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 每笔 申购 本基金 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申购 费) 。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申购 限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 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