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凤凰领航混合A : 博时凤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凤凰领航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博时凤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凤凰领航混合A)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9月22日 送出日期:2021年9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凤凰领航混合 基金代码 013450 下属基金简称 博时凤凰领航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13450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9-2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蒋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09-22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13 李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09-22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5-0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浙江省相关上市公司,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个股进行投资,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或港股通机 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凤凰领航相关上市公 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前述凤凰领航相关上市公司包括(1)直 接或间接受益于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及后续计划的上市公司;(2)注册地址或总部 在浙江省的上市公司,上市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等。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国债期货合约所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为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及参与融资 业务的投资策略等。其中,资产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及国 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判断经济周期当前所处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 并通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与经济景气轮动研究,调整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 的配置比例。股票投资策略包括个股投资策略、港股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 本基金投资于凤凰领航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前述 凤凰领航相关上市公司包括(1)直接或间接受益于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及后续计划 的上市公司;(2)注册地址或总部在浙江省的上市公司,上市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 大陆、中国香港等。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 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浙江1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CNY)收益率×15%+中债综合 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 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1.50%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1.00%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0.6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 < 7天 1.50% 100%计 入资产 7天 ≤ N < 30天 0.75% 100%计 入资产 30天 ≤ N < 90天 0.50% 至少75% 计入资产 90天 ≤ N < 180天 0.50% 至少50% 计入资产 N ≥ 180天 0.00%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1.5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股票期权交易费用;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 各项合理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能力等因 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 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凤凰领航相关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该类股票的特定风险即成为 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会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 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 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 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 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 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 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ABS)的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 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5)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 动风险等。 (6)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 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 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 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 的其他风险。 (7)自动清算的风险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8)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 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为了更好的防范融资交易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 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杠杆风 险、波动性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 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 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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