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983 证券简称: 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 5 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 以上 股 东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 (以下简称“ L Capital ”) 持有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6 , 999 , 19 4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7 192 % 。 . 减持的原因 L Capital Asia, LLC 是一家专业的 私募 股 权 投资机构,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 是 L Capital Asia, LLC 为投资丸美股份设立的 主体 ,于 2013 年 5 月入股丸美股份, 至今 已 超 八年, 期 间 建立了友好互信的 合作 关系 , 也一直 看 好丸美股份 的发展和 未来 。 鉴于 L Capital 持股 丸美股份 时间较长, 其 作为股权投资公司, 存在自身 资金退出需求。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L Capital 计划本次 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 , 036 , 392 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 在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26,999,194 6.7192% IPO前取得: 26,999,194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人 。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 1,242,652 0.3093% 2020/9/24 ~ 2021/2/17 55.02-61.10 2020年7月27日 261,154 0.0650% 2021/2/18 ~ 2021/2/18 55.00-56.72 不适用 0 0.0000% 2021/3/19 ~ 2021/5/7 0.00-0.00 2021年2月26日 L Capital 在过去 12 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503,806 股, 占公司总股 本 的 0.3742% ( 合计持股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 所致 ) , 详 见 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 、 2021 年 3 月 9 日 、 2021 年 5 月 7 日 在 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拟减 持原 因 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 不超过: 8,036,392股 不超过: 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21/10/25~ 2022/4/24 按市场价 格 IPO前 取得 自身 资金 需求 8,036,392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 是 √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是 □ 否 L Capital 于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1) 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企业有意在第 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该解除锁定部 分 60% 到 100% 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 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并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定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本企 业做出的承诺等对本企业具有约束性的 文件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 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 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 )若本企业因 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 业未将前述 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 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L Capital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否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 是 √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在按照上述计划减 持公司股份期间,L Capital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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