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瑞隆 :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时间:2021年09月25日 01:11:30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瑞隆 :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由万家瑞隆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
8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997号文注册募集,于
2016
年11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
[2016]2728号文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并于
2016年11月30日生效。2018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瑞隆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万家瑞隆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修改基金投资范围、修改投资比例限制、修改基
金费率、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自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失效且《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成立运作期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等金融衍生品,可能
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该类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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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不公开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
等),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这类债
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这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
的债券发行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也
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品种。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07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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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目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前言
.........................................................5
第二部分释义
.........................................................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1
第七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4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5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8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5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4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76
第十八部分风险提示
..................................................78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8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4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3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25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7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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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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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第一部分前言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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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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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瑞隆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
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0、《销售办法》:指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
会议修订通过、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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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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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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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5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得到公平对待


53、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
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
侧袋账户


54、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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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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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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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目前管理九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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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3-5年政策性
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
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
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万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惠享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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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
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陆家
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兴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
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
障部,200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运营
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3月起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中昊泰睿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
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
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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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董事、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
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锋
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年6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部
总监、营销支持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2015年5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
有限公司。2013年3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
理。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
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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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
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与
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起任
公司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洋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洛阳分行国际业务部业务人员、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沃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高翰昆:本基金成立日至2018年3月;

李文宾: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



3、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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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陈广益
委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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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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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
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
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
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
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
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
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
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
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
报告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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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
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
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
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
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
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
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
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
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
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
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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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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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387223983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市场三室、风险与合规管理

室、运营室、创新与产品室6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49人,高管人员拥

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
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
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
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
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
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21年6月末,托管证券投
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管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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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11021只,证券投资基金80只,全行资产托管规模达到


57584.27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
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
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
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
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
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
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
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
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
能力。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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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设置
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
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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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

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95538转6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代销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蛋卷基金官网:https://danjuanapp.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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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盈米基金)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18.cn
(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fofund.com.cn
(1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11)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877-96522
网址: www.ynhtbank.com
(1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citic.com
(1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 https://fund.sinosi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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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2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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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www.hazq.com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3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 www.xcsc.com
(3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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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 www.mszq.com
(3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0)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41)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4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4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4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45)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4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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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4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49)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com/
(5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5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5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或 www.txfund.com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8)
(5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5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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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tsec.com

(57)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60666
网址:www.yongxing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681(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中心银城中路501号15、16层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15/16层(200120)
负责人:陈峰
经办律师:徐赛、夏火仙
电话:(021)5878 5888
传真:(021)5878 686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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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8月25日证监许可
[2015]1997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16年11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6]2728
号文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截止到 2016年11月25日,本基金的募集工作已提前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300,048,949.89元人民币。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24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
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合计折算

为300,048,961.41 份基金份额。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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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第七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一、基金的历史沿革

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97号文
注册募集,并于2016年11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6]2728号文延期募集备
案的回函,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5日公
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30日正式生
效。



2018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名称、修改基金投资范围、修改投资比例限制、修改基金费率、修订基金合同等
事项。自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
起,《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万家瑞隆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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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
申购和赎回本基金。


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具体场内、场外代销机构(网点)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
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
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者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
请的,且基金管理人或者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
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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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
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
效。



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
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
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
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

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
到账则申购不成立,若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
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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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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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
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
项顺延至上述影响因素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售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
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迟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
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
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请参见
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规定请参见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1)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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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况,调整上述第1至3项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

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
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
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
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15%
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元)-300万元以下
0.10%
300万元以上(含
3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06%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每笔
1,000.00元

其他投资人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0%
100万元以上(含
100万元)-300万元以下
1.00%
300万元以上(含
3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60%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每笔
1,000.00元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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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180日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
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
N≥180天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
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在各销售渠道开展基金费率
优惠活动。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
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
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若有),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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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


1.5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份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
0.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15%)=9,985.02元
申购费用=10,000-9,985.02=14.98元
申购份额=9,985.02/1.0500=9,509.54份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21.25元。



4、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 / 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基

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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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
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人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
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额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应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应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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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1年第
1号)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30%以
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回申请,可以全部自动进行延期办
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部赎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
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本基金投资所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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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
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
无法正常运行。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
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申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对于上述第7项
拒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本基金投资所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非正常停市。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4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
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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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
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
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
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或者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
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
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
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质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
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理
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六、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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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
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
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否冻结。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冻结部分
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十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
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十九、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
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
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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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以及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
规定。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
动地的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
动方向、信用利差等影响固定收益投资品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
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各类套利的机会。在信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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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且估值相对成长性有较高吸引力的
公司股票。本基金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把握投资对象的特征:
1)定性方面
公司治理透明,注重公众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关系;具有优秀、较为稳定的管理
层,管理规范进取,能适应不断发展市场情况;公司财务透明、清晰,资产质量及
财务状况较好;在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等经营层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有清晰的公司战略执行力,并与其现有的竞争优势相契合。



2)定量方面
已具备历史成长性,历史每股主营业务收入、EPS等财务指标已具有增长性;
未来成长性持续,预期每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预期EPS增长率等指标高于行业
平均水平;为达精选之目的,本基金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构建过滤模型来动
态建立和维护核心股票库,从而精选出具有较高成长性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
进行投资布局;在具体买卖股票时点上,综合考虑市场风格、风险偏好、市场情
绪、资金面、政策面等因素,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股票投资过程中,对投资标的
进行持续严格的跟踪和评估。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
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
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
础上,充分考量可投权证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与类属选择,力求规避投资风险、追求稳定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4、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在债券组合平均久期、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的基础
上,对影响个别债券定价的主要因素,包括流动性、市场供求、信用风险、票息及
付息频率、税赋、含权等因素进行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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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利差定
价管理等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投资。


本基金将特别注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管理,本着风险调整
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类资产的合理配置比例,保证本金相
对安全和资产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将评估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同时密切关注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价值的因素,并
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深入研究,由债券研究员根据公司内部《信(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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