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均衡优选1年持有混合A : 平安均衡优选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25日 01:31:55 中财网
原标题:平安均衡优选1年持有混合A : 平安均衡优选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编制日期:
2020

9

24



送出日期:
202
1

9

25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
混合


基金

代码


013023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
混合
A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3023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
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3024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
021

9

2
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
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
但投资人每笔认购
/

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
持有满
1
年,在
1


短持有

到期日前

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李化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
021

9

2
4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6

1




其他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基本面良好,具有盈利能力和
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在有效控制
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
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
、股票投资策略
:(
1
)行业配置策略

2
)个股精选
策略

3
)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4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3
、债券投资
策略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8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
中证全
债指数收益率
×25%+
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
率调整)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

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
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混合
A


费用类型


金额(
M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费率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



1.50%


100
万≤
M

2
00



1.00%


2
00
万≤
M

500



0.60%


M

500



每笔
1000








注: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
次分别计费。



2
、本基金
C

基金
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



3
、赎回费:
本基金对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1
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
1
年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得赎回,持有满
1
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红利再投资的基
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


托管费


0.2
5
%


销售服
务费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混合
A


--


平安均衡优选
1
年持有混合
C


0.8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会计师费、律
师费、审计费等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
该类份额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
的增值税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1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
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
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
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
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
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如果没有
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
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
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
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
指资金量无
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
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基金管理人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各类
风险,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



和相应的专业能力。



2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
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
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
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
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3
、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


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一般存
在锁定期,即锁定期内流通受限证券不能转让变现。

受证券市场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在可流通后可能发
生亏损的风险。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
对应的净值。由于流通受限证券缺乏流动性,当市场波动导致本基金被动超过合同规定的投资比
例时,管理人只能在锁定期结束后进行相应调整。



4
、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
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
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为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变现的风险。偿付风
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
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
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出现变化,导致信用评级机构调整对创设机构或所
保护债券的信用级别,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利益的风险。



5
、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
)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
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联交所



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
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
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
)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
汇率和卖出参考
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
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将可能
对基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
)境外市场的风险


1
)本基金的将通过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
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
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
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
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
)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

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


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
香港市场证券交易实行
T+0

转交易,且对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港股
股价波动可能比
A
股更为剧烈、且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b)
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出
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
能停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
况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
出,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
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



内地交易所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
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

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
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
情况,所取得的
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
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有规定的
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
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
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
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
取得的非联交所上
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d)
代理
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
意愿,中国结算
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
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
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
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6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二)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
60%
-
95%
(其中港股通股票
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
)。因此,境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
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
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
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
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
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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