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梨: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
股票代码: 600506 股票简称: *ST 香梨 公告编号:临 20 21 — 41 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 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出 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 211879 号 )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 。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 对象 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深圳建信 ” ) 及其一致行 动人 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新疆融盛 ” ) 出具了《关于 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承诺函》,具体承诺 如下: 1 、 新疆融盛 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出具之日,新疆融盛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深圳建信未持有发行人股票。 2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深圳建 信、新疆融盛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深圳建信、新疆融盛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 3 、深圳建信及新疆融盛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积极配合公司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4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深圳建信、新 疆融盛具有约束力,若 深圳建信 、新疆融盛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 况,则减 持所得全部收益归 发行人 所有,同时深圳建信及新疆融盛将 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 二 一 年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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