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科技ETF基金 :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创科技ETF 基金主代码 1597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创业板 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办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办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193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21年9月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00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49,269,224.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元) 11,341 募集份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49,269,224.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1,341 合计 249,280,565.00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9月27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及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3)我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我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0份; ② 我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0份;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 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 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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