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21:20:39 中财网

原标题:多瑞医药: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多瑞医药 股票代码:30107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Duo Rui Pharmaceutical Co.,Ltd.



西藏昌都市经济开发区
A
区生物医药园
1
号楼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特别提示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西藏多瑞”“本公
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
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
幅限制为
10%
,创
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
风险。







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2,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
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列事项:

(一)
产品结构单
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4,833.25 万
元、44,901.86 万元和 45,866.94 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85%、99.91%和 93.57%,占比较高,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结合国内医药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和发行人自身情况,可能对发行人醋酸钠林
格注射液销售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医药行业政策变革和
市场竞争态势两方面:一方面,近年来医药行业相继推出一系列改革政策,包括
但不限于地方医保目录调整、国家和地方带量采购扩面、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化学注射剂质量提升等,增加了公司所面临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相关行业政策
对发行人核心产品销售的具体影响详见招股说明书之“六/二、公司所处行业的


基本情况/(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2、行业主要
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科伦药业旗下湖南科伦、贵州科
伦相继于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2 月取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
石家庄四药、石药银湖制药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7 月取得醋酸钠林格
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莎普爱思于 2019 年 9 月取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药品
注册批件。随着取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的厂家数量增加,公司所处
细分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公司现有市场份额造成一定的冲击。


未来,若主要竞争对手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准入方面逐步缩小与发行人
的差距,同时主要晶体液竞品在发行人原医保省份或主要非医保省份对公司醋酸
钠林格注射液的市场份额带来较大冲击,将对公司核心产品的持续销售能力造成
较大不利影响。在前述假设下,如发行人重要在研产品不能及时取得药品注册批
件并有效打开销售局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成长性将受到较大影响,提示投
资者关注该等风险。


短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格局仍将持续。中长期看,
公司正围绕血浆代用品、急抢救用药、儿童用药、精神类用药等领域加快新产品
开发,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不达预期,而现
有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二)
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随着医保覆盖面持续扩大、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不少高价新药相继进入医
保目录,我国医保支付压力日渐增大。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缓解医保支
付压力,国务院及卫健委等出台了一系列控制药品价格的政策文件:2015 年 5
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
求“力争到 2017 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 30%左
右”;2015 年 10 月 27 日,国家卫计委等 5 部委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
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降低药品和耗材费
用占比;2018 年 11 月 15 日,随着“4+7”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带
量采购政策正式落地;2019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


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药品的
集中带量采购。


上述政策加剧了医药市场的竞争,带来药品降价压力。随着国内医疗保险制
度改革、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制度等政策举措的不断深化,国家主管部门可能继续
加强医保控费力度,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将面临下调风险,如果价格下降未
带来销量增长,抑或销量增长幅度不足以填补价格下降空间,公司经营业绩将存
在下滑风险。


(三)
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的相关风险


国内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发行人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尚未被纳入国家带量采购目录,而仅在武
汉市、广州市、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起的“2+N”联盟 等个别城
市或部分省份被纳入地方带量采购目录,其中武汉市顺利中标,广州市因价格因
素未能中标,“2+N”联盟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发行人醋
酸钠林格注射液未中标,中选结果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结束公示期,目前已进
入分批实施阶段。


上述集中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现阶段业务的综合影响相对较小。从国家带量采
购的政策内涵来看,公司核心产品在短期内纳入国家带量采购的概率较低。未来,
若公司核心产品在主要销售区域被纳入地方带量采购且未中标,则将对公司产品
在该地区的销售格局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若在地方带量采购中中标,公司
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若销量的增加未能填补价格下降空
间,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从销售单价变动、竞品中标情况来看,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塑瓶产品在武
汉市 2019 年地方集采的中标价格较公司该规格产品在湖北省挂网价格下降
32.66%,竞争厂家贵州科伦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在广州市 2018 年地方集采中
中标,对公司核心产品在广州市公立医院的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醋酸钠
林格产品在“2+N”联盟 2021 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标,本次联盟地方集采
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 11.96 万袋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总销量的比重分别为
3.03%、2.68%和 2.47%,预计本次“2+N”联盟地方集采未中标可能对涉及省份


的销售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未来随着国内地方带量采购逐步扩面,若公司核心产
品未能中标而竞争对手中标,将导致公司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下滑,进而对发行
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已实施地方带量采购区域的中标价格被其他未带量采购省份陆续
采集,则将对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带来较大冲击,进而对公司销售收入
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四)
公司产品被调出地方医保目录的风险


2
019

7

22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统一制
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同时,《意见》秉持
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原则,要求各地原则上在
3
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
政策衔接。

2019

8

20
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9
年版)。



对于药品生产厂家而言,
如果其品种未能进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则不能像
以往通过增补地方目录来“补票”,只能重新考虑产品策略而成为自费药。目前,
公司核心产品进入了湖北、湖南、河北、云南、安徽等多个省份的地方医保目录。

2021
年以来,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已相继从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地
方医保目录中调出。在过渡期内若公司主要产品不能顺利进入下一轮国家医保目
录,且公司主要产品在非医保省份的销售增长未能符合预期,导致不能有效弥补
相关省份将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调出地方医保目录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后续
在研产品不能及时上市填补潜在销售缺口,可能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
影响。



进一步来看,随着过渡期内地方医保目录的逐步清理规范,发行人核心产品
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在原医保省份将陆续被调出。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医保省份的
销量增长情况来看,退出地方医保可能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在相关省份存量终端医
院客户的常规采购减少,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在原医保省份的销量下滑。




同时,在上述政策背景下,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等主
要竞品的竞争态势演变,亦增加了公司核心产品在原医保省份市场竞争格局的不
确定性,提示投资者关注地方医保目录清理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
的不利影
响。



(五)
新产品研发及推广风险


目前,发行人正围绕血浆代用品、急抢救用药、儿童用药、精神类用药等细
分领域进行新产品开发。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
一般要经过临床前基础工作、临床研究审批、药品生产审批等阶段,具有开发周
期长、资金投入大、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如果最终未能通过药品注册审批,将导
致新产品研发失败,进而影响到公司后续研发投入。此外,如果新产品上市后不
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市场上出现更具竞争力的替换产品,抑或公司市场推
广策略未能有效开展,将会影响公司新产品预期收入的实现,
最终对公司盈利增
长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新产品开发存在研发失败风险及上市后销售不达预
期的推广风险。



(六)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属于新一代晶体液,发行人系国内该产品细分领域的领先
企业。伴随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国内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行业内部分药企陆续涉
足该产品市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外,国内已有科伦药业、石
家庄四药等其他
4
家企业取得了该产品的注册批件,公司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
争态势逐步加剧。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4,83.25
万元、
44,90
1.86
万元和
45,86.94
万元,呈稳定上升趋势,但发行人与市场上其
他竞争对手的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平均中标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同时发行人
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市场占有率从
2018
年的
99.1%
下降至
2020
年的
90.38%
。此外,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地方带量采购亦对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竞争地位
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广州市
2018
年地方带量采购因投标价格原因落标,
对公司在该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的销售造成了较大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若未能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及时优化现有产品并加快市场拓
展以提升终端医院渗透
率,抑或无法适应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经营压力,公司在
血浆代用品领域积累的竞争优势可能被逐步削弱,市场份额可能受到竞争对手的
蚕食,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伴随着未来市场竞争的加剧,
公司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可能存在进一步降价、国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下
滑、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的风险。



(七)
业务推广合规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推广费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41%

61.91%

60.31%
,占比整体较高。截至目前,公司建立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
规管理体系,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少数市场推广服
务商或个别销售员工在药品推广
中存在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可能性,该等不合规行为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甚至
可能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而影响公司产品参与药品集中采购
招标的资格,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八)
政府补助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863.83
万元、
2,75.26
万元和
2,046.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6.60%

34.24%

20.26%
;政府补助(不
含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34.35
万元、
949.85
万元和
3,438.49
万元,占
当期利润
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6%

11.81%

34.04%
。若未来公司适用的税收优惠和政
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抑或公司不能满足该等政策的相关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
产品结构单一、地方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带量采购等因素叠加对发行人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收入占比超过
90%
,存在产品结构单
一的风险。由于发行人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的现状短期内不会发生实质改变,
经营业绩将受地方医保目录调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行业政策、同类产品及竞
品的竞争情况等因素单一或叠
加的不利影响。




公司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尚未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地方医保目录逐
步清理后,公司核心产品将从部分省份的地方医保品种变为自费产品。从报告期
内发行人在医保省份的销量增长情况来看,成为自费品种可能导致公司核心产品
在该等省份已覆盖终端医院客户的常规采购减少,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在
原医保省份的销量出现阶段性下滑,若同期公司在非医保省份的销售增长未能符
合预期,不能有效填补在原医保省份的潜在销售下滑,则可能对发行人整体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发行人核心产品由于非国家医保品种,且在全国范围内不属于
临床用
量大的药品,尚未被纳入国家层面带量采购,而仅进入武汉市、广州市和新疆

2+N
”联盟的地方集采中,整体来看国内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现阶段业
务的综合影响较小。未来,若公司核心产品在主要销售区域被纳入地方带量采购
且未中标,将对公司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同类产品竞争态势加剧使得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
呈现小幅下滑,而主要竞品中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在地方医保清理后仍享受医保支
付政策,且其在终端销售上存在一定的价格优势。若主要竞争对手在醋酸钠林格
注射液市场准入和终端医院覆盖方面逐步缩
小与发行人的差距,同时主要晶体液
竞品在发行人原医保省份或主要非医保省份对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市场份
额带来较大冲击,将对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产品结构单一、地方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带量采购等单一因素可
能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上述因素叠加亦可能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
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8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西藏多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0 号),
同意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
95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8,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2,000.00 万股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多瑞医
药”,证券代码为“301075”。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3、股票简称:多瑞医药

4、股票代码:301075

5、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 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000.00 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000.00 万股

9、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公
开发行全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的方式进行,未采用战略投资配售的方式进行。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除上述 10、11 之外,本次上市无其他
限售安排。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类别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
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

占发行后股本
比例(%)

首次公开
发前已发
行股份

西藏嘉康时代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46
,
67
,
96



58.35


2024 年 9 月 29 日

嘉兴秋昱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
,
406
,
780



8.01


2022 年 9 月 29 日

西藏清畅企业
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
,
898
,
305



7.37


2024 年 9 月 29 日

武汉海峡高新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
016
,
949



1.27


2022 年 9 月 29 日

小计

60,000,000


75.0


-

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20,000,000


25.0


2021 年 9 月 29 日

小计

20,000,000


25.0


-

合计

80,000,000

10.0


-



注: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1
4
、股票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


1
5
、上市保荐
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

”、“保荐机构”)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
2.1.2
条选择

具体
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最近两年(
201
9



2020


),公司经审计

归属于

公司股东


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
均为正,分别为
5,451.54
万元和
5
,813.38
万元
,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本公司
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bet Duo Rui Pharmaceutical Co., Ltd.


本次发行前
注册资本


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邓勇


成立日期


2016

12

22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0

2

28



住所


西藏昌都市经济开发区
A
区生物医药园
1
号楼
3



邮政编码


8540


互联网



ww.duoruiy.com


经营范围


藏药材种植、研发、加工及销售;医疗器械研发;医药技术开
发;保健品开发及投资;医药产业投资;医药产品策划推广;中
药材种植、研发及加工;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及医疗
器械的批发及销售(国家禁止除外);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
售;进出口贸易(不含出版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
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
C27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的负责部门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秘书


金芬


电话


0895
-
489209


传真


0895
-
48920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
及债券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

(万股)


间接持股

(万股)


合并持股

(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
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
券情况


1


邓勇


董事长、总
经理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嘉
康间接持有
2
,
987.39



3,372.25


5
6.21
%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

(万股)


间接持股

(万股)


合并持股

(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
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
券情况


股,通过西藏
清畅间接持

384.86




2


张绍忠


董事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嘉
康间接持有
93.56
万股


93.56


15.56
%





3


邓勤


董事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嘉
康间接持有
746.85
万股


746.85


12
.
45
%





4


刘颖斐


独立董事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


-


-





5


祁飞


独立董事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


-


-





6


赵宏伟


监事会主



2020

5

28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清
畅间接持有
1.47
万股


1.47


0
.02
%





7


周佳丽


监事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


-


-





8


王堂


职工代表
监事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


-


-





9


金芬


副总经
理、
董事会秘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清
畅间接持有
39.08
万股


39.08


0
.65
%





10


姚宏俊


副总经理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清
畅间接持有
7.37
万股


7.37


0
.12
%





11


韦文钢


副总经理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清
畅间接持有
23.59
万股


23.59


0
.39
%





1
2


蔡泽宇


副总经理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清
畅间接持有
4.42
万股


4.
42


0
.07
%





1
3


李超


财务总监


2020

2

21
日至
2023

2

20



-


通过西藏清
畅间接持有
2.95
万股


2.95


0
.05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
日,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之


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
持有

公司
债券的情况





、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
,邓勇通过持有西藏嘉康
64.0%
的股份,间接控制发行人
77.80%
的股份
;同时,邓勇系西藏清畅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持有西藏清畅
65.25%

财产份额,间接控制发行人
9.83%
的股份。因此,邓勇合计控制西藏多瑞
87.63%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邓勇,男,
196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

9
月至
193

6
月,担任荆州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
193

7
月至
196

12
月,就职于中国医药物资供销中南公司;
197

1
月至
19

12
月,系
自由职业者;
20

1
月至
20

12
月,就职于湖北益康医药有限公司;
201

1
月至
202

4
月,
担任湖北庆生堂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

5
月至
2020

6
月,担任博瑞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3

7
月至
2020

6
月,担任般瑞
佳总经理;
2017

5
月至
2020

5
月,担任湖北多瑞董事长;
2017

12
月至
2018

12
月,担任多瑞有限董事长;
2018

12
月至
2020

1
月,担任多瑞有
限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0

2
月至今,担任西藏多瑞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控股东


西藏嘉康系公司控股东。

本次发行前
,西藏嘉康持有发行人
46,67,96
股股份,占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前
股本总额的
77.80%
,其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西藏嘉康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32135435X


法定代表人


邓勇


成立
时间


2014

11

12



注册资本


5,0







实收资本


5
56.71
万元


注册地址
/
主要生产经营地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济开发区经开大厦
1106
号房间


股东构成


邓勇持股
64%
,张绍忠持股
20%
,邓勤持股
16%


经营范围


科技信息服务;对医药产业、科技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
务)(从事以上经营不得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货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
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
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
关衍生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


西藏嘉康为发行人控股东,属于控股平台,报告期内未开展
经营业务;
本次发行前
,除持有发行人
7
7.80
%
的股权外,无控
股或参股其他经营性实体的情形






)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
公司的控股东仍为西藏嘉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邓勇


邓勇
通过持有西藏嘉康
64.0%
的股份,间接控制发行人
58.35
%
的股份;

过持
有西藏清畅
65.25%
的财产份额,间接控制发行人
7
.37
%
的股份。因此,邓勇合
计控制西藏多瑞
65.72
%
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
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

,公司

实施了

次股权激励,均通过员工持股平台



西藏清畅进行。

本次
发行前
,西藏清畅
直接
持有
公司
5,898,305
股股份,占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前
总股本的
9.83%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


西藏清畅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邓勇


实际控制人


邓勇


成立
时间


2017

12

15



认缴出资额


3,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4
00
万元


注册地址
/
主要生产经
营地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昌都经济开发区
11

1107
号房间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策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经营此项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西藏清畅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除持有发
行人
9.83%
股份外,无投资或参与经营其他经营性实体的情形




2017

12
月,
西藏嘉康将其持有的
多瑞
有限的
1
0
%
股权

对应实缴注册资

0
元,认缴注册资本
20
万元

转让予西藏清畅实施股权激励

本次股权激励
涉及
5
名公司员工




2019

12
月,邓勇将其持有的西藏清畅
450
万元出资额(占员工持股平台
总出资额的
15%
份额)转让予
25
名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
,西藏清畅的合伙人
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邓勇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
合伙人


1,957.50


65.25%


2


李艳春


有限合伙人


240.0


8.
00%


3


金芬


有限合伙人


198.75


6.625%


4


韦文钢


有限合伙人


120.0


4.0%


5


吴昊


有限合伙人


120.0


4.0%


6


廖鹏飞


有限合伙人


75.0


2.50%


7


黄志纯


有限合伙人


63.75


2.125%


8


姚宏俊


有限合伙人


37.50


1.25%


9


蔡泽宇


有限合伙人


22.50


0.75%





10


周兵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11


关银章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12


祝志峰


有限合伙人


15.0


0.5
0%


13


姚燕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14


李超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15


张振


有限合伙人


15.0


0.50%


16


赵宏伟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17


常芳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18


傅雪松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19


刘松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20


桑茂红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21


王成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22


潘力勤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23


张波


有限合伙人


7.50


0.25%


24


张卫强


有限合伙人


3.75


0.125%


25


张海波


有限合伙人


3.75


0.125%


26


顾金谊


有限合伙人


3.75


0.125%


27


范德华


有限合伙人


3.75


0.125%


合计


3,0.0


10.0%




公司上述

次股权激励不涉及分次授予、未行权数量或相关行权安排,相关
股份已完成工商登记,目前已实施完毕。



西藏清畅
在本次发行前就所持股份做出了锁定三十六个月的承诺

锁定期届
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规则和要求执行




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之日,

上述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外,
公司不存在
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员工相关的股权激
励计划(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
本次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期权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
万股,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0
万股普通



股,
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之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
司发行后总股


比例

25%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西藏嘉康


46,67
,
96


77.80%


46,67,96


58.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嘉兴秋昱


6,406,780


10.68%


6,406,780


8.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西藏清畅


5,898,305


9.83%


5,898,305


7.3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海峡高新


1,016,949


1.69%


1,016,949


1.2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小计


60,0,0


10.0%


60,0,0


75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发行股份


-


-


20,0,0


25.0%


-


小计


-


-


20,0,0


25.0%


-


合计


60,0,0


10.0%


80,0,0


10.0%







注:公司无表决权差异安排,无超额配售。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人数为 39,998 户,公司前 10 名股
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



限售期限


1


西藏嘉康


46,67,96


58.35%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
个月


2


嘉兴秋昱


6,406,780


8.01%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3


西藏清畅


5,898,305


7.3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
个月


4


海峡高新


1,016,949


1.2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473

0.04%

无限售
期限


6


谢效枝


500


0.00%


无限售




7


李淑武

500


0.00%


无限售
期限


8


蔡展贤

500


0.00%


无限售
期限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
比例(
%



限售期限


9


刘新建

500


0.00%


无限售
期限


1
0


张崇超

500


0.00%


无限售
期限


合计


60,031,973

75.04%





注:公司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未安排战略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
司公开发行新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7.27 元/股。


三、
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市盈率


(1)17.7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8.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3.7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7.5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3.01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
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
发行”)的方
式进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根据《西藏多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
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19,970,527 股,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金额为 544,596,271.29 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为 29,473 股,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为 803,728.71 元。本次发行无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网上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9,473 股,包销金额为 803,728.71 元,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1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4,5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204.9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535
号”《验资报告》。


八、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6,335.03 万元。根据
“天健验[2021]535 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


增值
税)


保荐



20.0


承销费


3,
7
59.60


审计

验资费


1,260.0


律师费


475.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613.21


发行手续费

其他费用


27.2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


增值
税)


合计


6,35.03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3.17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
额/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8,204.97 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9.06 元/股(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十一
、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15 元/股(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超额配售权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
201
8
年、
201
9
年和
20
20
年的财务数据已经
天健
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天健审
[
2021
]
238

)。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
详细
情况,请阅读
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cninfo.com.cn
)披露的
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
20

12

31
日。

公司
202
1

1
-
6

的财务数据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健审
[
2021
]
918

)。



公司已对
202
1

1
-
9
月业绩进行预计,公司
202
1

1
-
6

合并财务报表的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相
关内容及公司
202
1

1
-
9
月业绩预计相关
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八、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及“重大事项提示”之“
五、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投资者欲了解
详细
情况,
请阅读
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cninfo.com.cn

披露

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
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
说明
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
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
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
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
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招股
说明
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
机构
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5 层

联系电话



010-6083 3001

传真号码



010-6083 3083

保荐代表人



罗耸、马晓露

联系人



罗耸



二、上市保荐
机构
的推荐
意见


作为
多瑞医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
机构

中信证券

为:
多瑞医药
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多瑞医药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已取得相应支持工作
底稿,愿意推荐
多瑞医药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发
行人
西藏多瑞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
罗耸、马晓露
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罗耸: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组总监,保荐代表
人,
13
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负责并参与大博医疗、海思科、东杰装备、卫
信康、悦康药业等境内
A

IPO
项目,绿叶制药、三生制药等港股
IPO
项目,
益丰药房、博腾股份、塞力斯、陕天然气、卫宁软件等
A
股再融资项目,美的
集团、万邦德、
ST
创智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天士力生物、葫
芦娃、智同生
物、赛克赛斯等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



马晓露: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10
年投
资银行业务经验,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知音传媒
IPO
、智
迅创源
IPO
、奇致激光
IPO
、兴发集团非公开发行、广济药业非公开发行、兴发
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及武汉科前生物、湖北昌耀新材、成都德芯科技
等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勇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勇就所持公司股份上
市后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事
宜作出承诺如下:


1

自西藏多瑞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西藏多瑞本次
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多瑞回购这些股份。



2

本人持有的西藏多瑞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果西藏多瑞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
6
个月期末

202

3

2
9
日,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西藏多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若西藏多瑞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项承
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3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5%
;若本人在任
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

如中国证监会及
/
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同意按照监管



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对上
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5

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控股东西藏嘉康承诺


公司控股东西藏嘉康就所持公司股份上市后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
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

自西藏多瑞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
直接或间接
持有
的西藏多瑞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多瑞回购这些股份。



2

本企业持有的西藏多瑞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果西藏多瑞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
6
个月期末

202

3

2
9
日,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下
一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西藏多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西藏多瑞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
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

如中国证监会及
/
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
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同意按照监管
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对上
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

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股东西藏清畅承诺


公司股东西藏清畅就所持公司股份上市后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事宜
作出承诺如下:



1

自西藏多瑞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西藏多瑞
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多瑞回购这些股份。(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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