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9:25:52 中财网
原标题: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
1
-
070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

1,566,725,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7
%
;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1,225,863,000
股(含本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8.24
%
,占公司总股本

53.50
%


.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海江、刘连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9,438,9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11
%

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1,272,663,000
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8.10
%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4
%







公司于
202
1

9

28
日接到控股股东红豆集团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
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
1

9

27
日,红豆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9
,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
押给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
为控
股股



本次质押
股数(股)


是否
为限
售股


是否
补充
质押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质押融
资资金
用途


红豆集团
有限公司





9
0,000,000








20
2
1

9

27



2022

3

30



江苏省广电有
线信息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


5.74
%


3.9
3
%


非融资
类质押





本次股份
质押
是为了保障相关协议及义务的履行,为非融资类质押,
不存在
履行
业绩补偿
义务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股)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股)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


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


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


红豆集
团有限
公司


1,566,725,
418


6
8.37
%


1,135,863,000


1,225,863,000


78.24
%


53.50
%


0


0


0


0


周海江


58,063,491


2.
53
%


43,000,000


43,000,000


74.06
%


1.
88
%


0


0


0


0


刘连红


4,650,080


0.
20
%


3,800,000


3,800,000


81.72
%


0.1
7
%


0


0


0


0


合计


1,629,438,989


71.11
%


1,182,663,000


1,272,663,000


78.10
%


55.54
%


0


0


0


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红豆集团质押股份中的
22,000

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4.04
%
,占公司总股本的
9.60
%
,对应融资余额
86,000
万元;

未来一年内(含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下同)
到期股份




周海江质押股份中
4
,
300

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74.06
%
,占公司总股本的
1.
88
%
,对应融资余额
4,600
万元


未来一年内
到期
股份




刘连红质押股份中
3
80

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81.72
%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
7
%
,对应融资余额
400
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

股份




2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红豆集团的还款
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周海江、刘连红的还款资金来
源包括个人薪酬等收入。



3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
、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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