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鸿波先生、副总经理李超成先生、副总经 理樊红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鸿波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839,38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 公司副总经理李超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6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 公司副总经理樊红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04,9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76,4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 董事、总经理高鸿波先生、副总经理李超成先生、副总经理樊红涛先 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 述股东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6,009股,占公司总股东比例不超过1.28%,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高鸿波 董事、总经理 3,357,558 2.89% 李超成 副总经理 1,060,800 0.91% 樊红涛 副总经理 819,840 0.70% 刘毅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705,840 0.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已解锁的公司股份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 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高鸿波 839,389股 0.72% 李超成 265,200股 0.23% 樊红涛 204,960股 0.18% 刘毅 176,460股 0.15% 合计 1,486,009股 1.28%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 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即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 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1年3月24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6个月,且该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鸿波先生、李超成先生、樊红涛先生、刘毅先生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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