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稳增A : 关于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 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 修改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 容 。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 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 在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中增加条款: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 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 。 二、 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 对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中“ 四、投资限制 ” 之“ 1 、组 合限制”下 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 原文: “ ( 14 )本基金应投资于债项评级为 AA - 以上 ( 含 AA - ) 的信用债(短融不受 此限制)。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债项评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 修改为: “ ( 14 )本基金应投资于债项评级为 AA - 以上 ( 含 AA - ) 的信用债(短融不受 此限制)。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债项评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 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若无债项评 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 ” 三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 合同 条款 的调整,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起生效 。 本基金 托管协议 对 应内容相应修改。 2 、 本次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 无 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相关内容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 本 基金 详细 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或者拨打本 公司客服电话: 400 - 888 - 0688 (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 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 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21 年 9 月 2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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