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A : 关于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 泰达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 金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1226 号文注册,募集期 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 作,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不包括募 集期利息,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预计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 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50 亿 元,本基金 管理人可于当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 5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 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 后超过 50 亿元,基金管理人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 “ 末 日比例确认 ” 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 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 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 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 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认购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 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 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98 - 8888 (免长话费)或 010 - 66555662 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 1 年 9 月 2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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