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精选定开A :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9 月29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1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 开放式 、 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A 类份额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 类份额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 》 等法律法规以及 《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和 《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 书 》”) 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10 月 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 A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117 00189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 赎回 ( 转换 ) 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 (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一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每月的第一个工 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次开放期共3 个工作日。其中投资者可在2021 年10 月8 日到10 月12 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自2021 年10 月13 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 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A 类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 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 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 元,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 元。其 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 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 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 M ) 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 ( M ) 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500 万元 1.00% M≥500 万元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 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 定为准。投资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申购业务时,不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A 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 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 份的, 注册登记机构有权 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 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E 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 份基金份 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注册登记机构 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 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730 日 ≤N 0 365 日 ≤N<730 日 0.25% 持有期限 ( N ) 费率 N<7 日 1.50% 7 日 ≤N<30 日 0.75% 30 日 ≤N<365 日 0.5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 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 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 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 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5.2.2 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A 类份额或E 类份额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 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A 类份额或E 类份额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 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5.2.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 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 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 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 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发生巨额赎回,则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巨额赎回处理 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 购状态。 9)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 号五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 号上海中心大厦8 层;上海市虹口区公 平路 18 号 8 栋嘉昱大厦 7 楼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 . 1.2-场外非直销机构 A 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 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E 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 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 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 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 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 日 的次 日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开放期为2021 年10 月8 日至2021 年10 月12 日,共3 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2021 年10 月 8 日至2021 年10 月12 日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2021 年10 月13 日(含)起不再办理 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次开放期即2021 年10 月8 日至2021 年10 月12 日期间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 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 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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