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涌科技:云涌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6:31:48 中财网
原标题:云涌科技:云涌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060
证券简称:
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
040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相生先生持有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云涌科技”或“公司”)股份6,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25%。张奎先
生持有云涌科技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50%。肖相生先生、张奎先
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现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7月12日
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安排,肖相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
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17%;张奎先生计
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3%。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执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
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执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
除外);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要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上述股份减持
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肖相生、张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肖相生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
董事、核心技
术人员

6,750,000

11.25%

IPO前取得:6,750,000股

张奎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4,500,000

7.50%

IPO前取得:4,500,000股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肖相生

不超
过:
700,000


不超
过:
1.17%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7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700,000股

2021/10/29~
2022/4/28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自身资
金安排




张奎

不超
过:
500,000


不超
过:
0.83%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5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超过:
500,000股

2021/10/29~
2022/4/28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


自身资
金安排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 肖相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肖相生出具《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如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作为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
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
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亦遵守上述减持规定。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则
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规定及要求。


(7)如本人违反了本承诺的相关内容,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 张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张奎出具《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
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如在此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
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亦遵守上述减持规定;本人离
职后,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本承诺。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则
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规定及要求。


(6)如本人违反了本承诺的相关内容,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高南、焦扶危、肖相生、张奎出具《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看好公司业务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若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
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规定及要求。


(3)自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
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
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人实施减持时(减持时本人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6

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本
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
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
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
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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