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7:56:07 中财网
原标题:广信材料: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943,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90%。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81,6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6月22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持本公司股份57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0.30%)的董事朱民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3,4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
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

李有明

集中竞价

7月2日

17.987

120,000

0.06%

集中竞价

7月5日

18.395

460,572

0.24%

集中竞价

7月6日

18.739

657,600

0.34%

集中竞价

7月7日

18.747

57,700

0.03%

集中竞价

7月19日

18.094

35,000

0.02%

集中竞价

7月20日

18.539

86,300

0.04%

集中竞价

7月21日

19.174

122,400

0.06%

大宗交易

7月22日

17.06

1,813,000

0.94%




集中竞价

7月22日

19.908

172,400

0.09%

集中竞价

7月23日

19.58

22,200

0.01%

集中竞价

7月26日

18.942

113,300

0.06%

合计

3,660,472

1.90%



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董事朱民先生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其未在
上述减持区间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李有明

合计持有股份

78,943,953

40.90%

75,283,481

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735,988

10.22%

16,075,516

8.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207,965

30.67%

59,207,965

30.67%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
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
致。

3、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有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朱民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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