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 600233 证券简称: 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 临 202 1 - 0 6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 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暨 减持股份结果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 本次减持计划及内部转让实施前,公司特定股东 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圆鼎”)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9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43),出于有限合伙人资金筹划考虑,上海圆鼎计划自2021年7月 29日至2022年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9,692,600股,即转让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0.6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圆鼎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转让公 司股份19,69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2021 年 9 月 29 日,上海圆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 一致行动人迎水高升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高升 21 号”)转让 公司股份 8, 09 3,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 ; 同时,蛟龙集团与高升 21 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增加高升 21 号为一致行动 人。高升 21 号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喻世伦、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会蛟共同 100% 持有。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上海圆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11,5 9 9,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 圆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控股 股东一致行动人 19,692,600 0.62% 非公开发行取得: 19,692,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圆鼎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1,043,118,613 33.01%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喻会蛟 100,673,929 3.19% 实际控制人之一 张小娟 74,027,054 2.34% 实际控制人之一 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9,692,600 0.62% 受同一方最终控制 迎水金牛19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19,797,000 0.63% 与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 迎水金牛20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19,797,000 0.63% 合计 1,277,106,196 40.42%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 式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减持完 成情况 当前持 股数量 (股) 当前持 股比例 上海圆鼎企 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19,692,600 0.62% 2021/9/24~ 2021/9/29 集中竞 价交易、 大宗交 易 12.60- 14.88 270,371,693.66 已完成 0 0.00% 上述 减持期间 内 , 上海圆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转让 公司 股份 11,5 9 9, 000 股 , 交易 价格区间为 14.25 - 14.88 元 / 股 。 同时,上海圆鼎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 高升 21 号 内部 转让 公司股份 8, 09 3, 6 00 股, 转让 价格为 12.60 元 / 股 , 高升 21 号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喻世伦、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会蛟共同 100% 持有 , 系蛟龙集 团一致行动人 , 本次 交易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股份的 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蛟龙集团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喻会蛟、张小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圆 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 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 065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 是 □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 未实施 √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 未达到 √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1/9/3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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