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暨纾困进展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21:51:42 中财网
原标题:迅游科技: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暨纾困进展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暨纾困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陈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游科技”或 “公司”)于2021
年9月29日接到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陈俊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为推进纾困事宜,陈俊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
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陈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截至本公告日,陈俊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13,867,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


注:陈俊先生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自2020年9月4日委托给大数据
集团行使。在表决权委托期间,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陈俊

2、减持目的:根据纾困相关协议约定推进股权转让事宜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1
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11日止)(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股份来源:迅游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5、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含)1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4%)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三、拟受让方基本情况

陈俊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拟受让方为大数据集团,其基本
情况如下:

名称: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中央商务区10号
楼12层34号

法定代表人:郑卫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MA6HJC8W29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大
数据运营(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应用、销售),大数据资产管
理,大数据会展,大数据基础设备与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大数据软件研发、服
务及销售,大数据安全技术服务,大数据相关设计、测评、咨询、培训,大数据
信息基础设施,电子政务云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硬件设计、软件研
发及销售;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软件企业及相关产业的孵化;智慧楼宇
经济;大数据项目融资和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特色电商平台;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
方可经营)

大数据集团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阳国
资委”)全资控股企业,持股比例100%。


2020年1月1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建伟先生、袁旭先生、陈


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纾困暨投资协议》,2020年9月4日,章建伟先生、袁
旭先生、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纾困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大数据集团
拟提供纾困资金承接袁旭先生、陈俊先生的部分债务,并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
让袁旭先生、陈俊先生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袁旭
先生、陈俊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2020年9月4日,袁旭先生、
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9月11日,袁旭先生、
陈俊先生与大数据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袁旭先生、陈俊先
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 36,520,929股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大数据
集团行使,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至少为5年;2020年1月15日,章建伟先生、袁旭先
生、陈俊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截至2020年9
月4日,该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章建伟先生、袁旭先生、陈俊先生之间因《一
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随之解除。自2020年9月4日起,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大数据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贵阳国资委,在表决权委托
期间,大数据集团与袁旭先生、陈俊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上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0年1月17日、9月7日、9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大数据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陈俊先生持有的公司
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持有或控制公司36,520,929股股份所对应的
表决权,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大数据集团已向陈俊先生提供资
金用于偿还其在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应质押股份527万股)、银河金汇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应质押股份166.4555万股)、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应质押股份57.97万股)的相关借款,并办理完成了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给大数据集团事宜。


本次陈俊先生减持计划系根据前述纾困相关协议约定推进股权转让事宜。


四、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俊先生所作的在有效期内的与股份锁定或转让有关的承诺
如下:

(一)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锁定期(锁定期指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下同)满后,在本
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二)在2020年9月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除因强制平仓或强制执行等被强制减持或根据《纾困暨投资协议》的约定向
大数据集团转让以外,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权益变动交易行为完成之日
起至18个月届满之日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
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的
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陈俊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俊先生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正在有序推进中。


六、备查文件

陈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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