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作为 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 监事 ,本人 已仔 细阅读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全文,确认 发行人 招 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 的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 以下无正文 ) (本 页 无正文,为《 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之签字页) 监事签名: 张 翼 蒋才顺 沈渭忠 浙江争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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