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A : 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 基金主代码0124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德邦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 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A 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2415 01241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21]143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1年9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53 份额级别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A 德邦上证G60综指增 强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3,941,975.58 868,195.86 14,810,171.4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 , 870.80 244.06 2 , 114.8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13,941,975.58 868,195.86 14,810,171.44 利息结转的份额1 , 870.80 244.06 2 , 114.86 合计13,943,846.38 868,439.92 14,812,286.3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0,000.00 0.00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71.72% 0.00% 67.5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27日 认购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 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1 , 000 . 10万元 , 适用的认购 费率为1000元/笔。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 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无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0.00%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2021年9月29日 注: (1)本基金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 不从基金财产 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O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000.00 67.5115% 10,000,000.00 67.5115%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10,000,000.00 67.51% 10,000,000.00 67.51% 不少于三年 注: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27日认购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00.10万元,适用的 认购费率为1000元/笔。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使用发起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bfund. com.cn或客服热线400-821-77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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