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ETF :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资源ETF :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1年10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29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自然资源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样本空间 上证全指指数样本股 (2)选样方法 1)将样本空间中行业分类为能源、有色金属、非金属采矿及制品、农牧渔产品和林业 产品的股票列为资源类股票; 2)将样本空间中资源类股票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与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 所得和的排名作为股票的综合排名。选取综合排名前 50 的股票进入上证自然资源指 数。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1000 其中,调整市值=Σ(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 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一样本股权重不超过5%。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 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 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 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 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 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 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 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 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 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 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 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 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 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 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 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8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数据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交易 ................................................ 3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0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6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7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16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20 第一部分 绪言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以及《上证自然资源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指定及非交易过户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9、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30、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投资人可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申请认购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购回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件 42、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3、赎回对价: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44、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45、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46、完全复制法:一种跟踪指数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 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例以构建指数组合,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47、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48、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49、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 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0、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购、 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 IOPV 51、预估现金部分: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 申购、赎回的投资人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布的现金数额 52、元:指人民币元 53、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 54、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差额之日 5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所得数值 5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联接基金: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 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61、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 构 62、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6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 64、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 6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四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 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行业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 益投资三部、固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京、机构- 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 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 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登记清算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权益投资三部、权益投资四部、境外投资部分别负责公 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行业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 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投资一部、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投资三部、固 定收益研究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分别负责公司所管理的各类固定收益资产、混合资产的投资 和研究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 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 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 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重要 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上海和机 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 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 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市商业务、股指期 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负责公司全国 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 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 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 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 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 工作。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所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管理、项目运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综合解决方案投资部负责通过FOF/MOM主动管理资产配置,为客户量 身定制跨一二级市场解决方案,同时负责主动管理资产的投资管理、产品运营、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 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 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与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咨询与服务;网络咨询 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营销数据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等业务。登记清算部负责资金清算与 交收、注册登记等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 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 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 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683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0%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年7月及2002年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年6月、1999年6月及2008年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及 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年9月及2015年12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 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11 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5月至2015 年8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 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 计师;自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年 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3月至2008年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8月 至2021年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在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2021年2月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 年4月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华南理工 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 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招 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 理。2020年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2020年12 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 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年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 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 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士在私 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括金融服 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科技与媒体 通信等。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 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 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 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 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2004.07-2009.03,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市深 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9年4月10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 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日月就职于长城 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 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2016年3月18 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 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 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 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主管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琼女士,硕士。2004年起先后在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博时富时中国A股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2017年9月29日-2019年9月5日)、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6月8日-2019年10月11日)、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2015年6月8日-2019年10月11日)的基金经理。现任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8日—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5年6月8日—至今)、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2015年10月8日—至今)、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10月8日—至今)、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8月1 日—至今)、博时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19年12月30 日—至今)、博时中证可持续发展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月19日— 至今)、博时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3月20日—至今)、博时沪 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4月3日—至今)、博时恒生沪深港通大湾 区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4月30日—至今)、博时恒生医疗保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1年3月18日—至今)、博时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2021年4月2日—至今)、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5月11日—至今)、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1年 5月17日—至今)、博时中证全球中国教育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1 年6月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王祥先生,学士。2006年起先后在中粮期货、工商银行总行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2016年11月2日—至今)、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11月2日—至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2日—至今)、博 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6年11月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胡俊敏(2012年4月10日-2013年9月13日)、方维玲(2013 年9月13日-2015年10月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魏凤春、过钧、曾鹏、蔡滨、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24日-2016年12月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的基金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颐 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3月20日—2020年9月3 日)、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8月28 日—2020年9月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年8月24日-2010年8 月4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1月 24日-2013年9月25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2月1日-2014 年4月2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月8日-2014年6月10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9月13日-2015年7月16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6年7月4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3月29日-2018年2月6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 日-2018年2月6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6月10日-2018 年4月23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月24日-2018年5月5日)、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10日-2018年5月21日)、博时鑫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6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0日-2018年7月30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 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 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29日-2019年10月14日)、博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月28日-2020年4月3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6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10月17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2月10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7月19日-2020年10月26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创新组负责人、公司董 事总经理、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25日—2021年8 月17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基金经理兼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10日—至 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29日—至今)、博时双季鑫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2月9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经理、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 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四部投 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18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0年4月15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 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博 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2月9日—至今)、博时半导体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蔡滨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上海振华职校、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美国管理协会、平安证券工作。200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部 资本品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兼资本品组组长、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4年12月26日-2016年4月25日)、博时工业4.0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6月8日-2019年6月4日)的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成长组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兼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2015年1月26日—至今)、博时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2月3日—至今)、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9日—至今)、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1月13日—至今)、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3日—至今)、博时产业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17日—至今)、博时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11月6日—至今)、博时产业慧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3月23日—至今)、博时 产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0日—至今)、博时研究精选一年持有 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7月27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2月28日-2017年12月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2月23日-2018年8月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3月22日-2018年12月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金(2017年11月13日-2021年7月12日)、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2017年12月4日-2021年7月12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 月2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年5月13日—至今)、博 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26日—至今)、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1年4月2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21)6063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 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12个职能处室,在安徽 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09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 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管人》、《财 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2017、2019及2020年分别荣获《亚洲银行家》颁 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大型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李凯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809281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联系人: 陈宇 电话: 021-33388252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乔琳雪 电话: 021-38565547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95562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联系人: 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1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 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张伟 联系人: 陈森 电话: 0755-22660831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2、5层 法定代表人: 冯恩新 联系人: 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1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郑旷怡 电话: 010-66559039 传真: 010-66555133 客户服务电话: 95309 网址: http://www.dxzq.net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人: 陆晓 电话: 0512-62938521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 施华 联系人: 胡创 电话: 010-56437060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丁益 联系人: 沈晓 电话: 0755-83464734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 宋丽雪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 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 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 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1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戴彦 联系人: 付佳 电话: 021-23586603 传真: 021-2358686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http://www.18.cn (20)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魏先锋 联系人: 张晓黎 电话: 010-57672186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2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 王雅薇 电话: 027-8710753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5000/95391 网址: http://www.tfzq.com/ (2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联系人: 郭佳来 电话: 021-60762618 传真: 021-607627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66689 网址: http://www.hczq.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销售本基金的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755-25946013 传真:0755-25987122 联系人:严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0月10日证监许可[2011]1629号 文核准。 本基金自2012年03月05日至2012年03月30日进行发售。共募集910,258,387.24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6,182户。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04月10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 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交易 一、基金上市 本基金于2012年5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510410。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须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3、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4、本基金可适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则。 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上 海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和基金组合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 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总额+申购赎回 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的所有成份证券的数量与其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 禁止用现金替代的所有成份证券的数量与其最新成交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 现金部分)/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已于2012年5月11日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 9:30-11:30和13:00-15:00。在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 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 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人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人提交 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 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 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人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 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 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前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2日前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六、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