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高端装备股票A : 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11:31:03 中财网

原标题:建信高端装备股票A : 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1
年第
1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
21

1

26
日证监许可
[20
21
]
266


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21

4

2
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和
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
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
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
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等。本基金投资于港股的具体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



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承诺不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
金投
资本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
1

8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
1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2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
................................
.........
3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4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7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7
第十四
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3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
91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
9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5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4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45

第一部分 前言




《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以下简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以及《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
阐述了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3
、基金托管人: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高端装备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
0

8

28
日颁布、同年
10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
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8

3
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期货
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期货
投资
管理办法
》(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投资的
境外法人


21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
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
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但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



公告为准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4
8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
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
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5
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3
、规定媒介:指
符合
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4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
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
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5
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

式等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58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



59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60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62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
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3
、特定资产:包括:(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
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
实维护基金投资人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
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
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
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



经理。

2005

9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
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
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
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
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3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李建峰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副总经理。

1997
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信息经济专业硕
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银行卡处处长,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电话银行中心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金融集团执行副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
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
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
团(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
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
总裁
,
信安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执行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资产
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
监,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



王志平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
理。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北京市水利局机械处干部,人
事部办公厅办公室干部、科员,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总署稽查特派员助理兼秘书,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科员级专职监事、副科员级专职监事、主任科员,国务
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主任科员、配套改革处副处长、分配调控处副处长、调研员,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然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6
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国家青年
长江学者、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术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
年至
2019
年执教于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年毕业
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
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洲、
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
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
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9

10
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84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获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入中
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
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
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
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8

5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
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
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
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
ACCA
资深会员,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总经
理。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
2010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12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
理公司,历任监察稽
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
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王涛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部总经理,学士
学位。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

2005

8
月加入建信
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易部执行总经理、总
经理。



姜黎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5

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
高级审计员。

2008

5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财
务管理专员,财务管理部财务主管、资深财务专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
2015

8

6
日起任副总裁,
2019

7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7
月至
1996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
总公司工作;
1999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
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
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8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7
月至
1998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1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
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2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8
月至
1995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
计院工作。

1998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8

30
日加入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11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11

1
日起兼
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孙晟先生,硕士。

2011

7
月至
2013

6
月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任
研究员;
2013

6
月加入我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主管、基金经理等职务。

2016

3

30
日至
2018

9

12
日任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

3

8
日起任建信中国制造
2025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20

7

17
日起任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4

27
日起任建信高端装备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黄子凌先生,硕士。

2015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同年
7

加入建信基金研究部,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行业研究员等职务。

2021

4

27
日起任建信高端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
先生
:总裁。



乔梁
先生
:投研总监。



李菁
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陶灿
先生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



陈建良
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邵卓
先生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姜锋
先生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吴尚伟
先生
:权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
研究部副总经理。



黎颖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资深基金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策略官。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
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
过对
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
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
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
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理人在董
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
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
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
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
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
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
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
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成立时间:1996年4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5]214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461078.7639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20〕1242号


联系人:窦华宸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743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也是《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光大证券先后于2009年8月18日和2016
年8月1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601788.SH,06178.HK),是一家A+H股上市券商。光大证券总资产超2000亿元、
净资产超500亿元,资本实力雄厚、流动性储备充裕。截至2020年末,光大证
券共有分公司14家、证券营业部超250余家,分布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126个城市(含县级市)。






2、主要人员情况


光大证券资产托管部具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托管本基金相适应的业
务人员。光大证券资产托管部配备有专门的托管运营团队,平均从业年限10年
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100%,其中硕士研究生占比60%;人员来自托管


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知识结构涉及金融、财会、法律、
信息技术、审计等,全员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多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
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经济师、期货从业等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光大证券于2020年6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光大证券资产托管部
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经验丰富的专业服务
团队,安全高效的核心业务系统,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运作模式,
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披露,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光大证券资产托管部具备完善的内控稽核与风险管理体系和制度:


1、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基金托管业务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
密、运行高效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保持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执行有效


(1)资产托管部根据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遵循职
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在组织架构和人员设置上保证对基金托管业务运作进
行有效控制。



(2)资产托管部各岗位均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操作上相互独立,关键业务
操作安排专人复核。风险管理岗、合规管理岗、稽核监控岗独立于其他业务岗位,
内控监督团队直接向资产托管部负责人汇报,并在需要时可直接向风险管理与内
控部和法律合规部汇报,客观、公正地对资产托管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控制和
监督,通过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确保受托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证
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




(3)在严格岗位分离的前提下,资产托管部建立了逐级授权标准和程序,
确保员工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并建立了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
制,保持授权的适时性。



(4)公司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持续教育托管业务员工增强
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遵章守纪、注重管理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
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
各个环节。



(5)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通过强化对托管业务的管理和对全体
员工的教育,规范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言行,使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确保
托管业务的规范、合法、健康、稳定运行。



(6)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挂钩、目标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
机制。通过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形式,促进员工具备和保持
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及优秀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
应。



2、资产托管部根据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建立了完善的基金托管业务风
险管理机制,履行风险监控义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就识别的风险事件及时
报告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和法律合规部


(1)建立了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贯穿托管业务全过程涉及内外部
风险进行识别排查、评估和分析。关注对风险源头的管理,判定风险的起源,分
析辨别风险形成的原因。



(2)定期衡量托管业务运营风险,对排查出的风险,根据事件发生的可能
性和影响程度进行评级,辨别重要的风险点。



(3)对风险情况组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4)定期评估风险控制政策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风险控制政策、
书面记录流程和防范措施,以使风险被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使潜在的损失
降到最小。



3、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
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立专门的稽核监控岗,独立于其他业务岗位,内控
监督团队直接向资产托管部负责人汇报,客观、公正地对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以确保受托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证资产托
管业务的稳健运行。



(2)稽核监控岗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
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内控措施。



(3)稽核监控岗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年度自我评估,包括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内部稽核结果、外部审计结果等内容,检查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落实执
行情况。



(4)公司每年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由公司稽核部
门组织,针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评估,
出具评估报告,由信息披露岗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
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
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资产的核算、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各项费用的计提与支付情况、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
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
核查。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
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
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


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应拒绝
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
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应立
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
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
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网址:
www.ccbfund.cn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
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920
-
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4)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5

01

02

03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1818
-
188


网址:
https://fund.eastmoney.com/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https://www.ehowbuy.com/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076
-
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1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http://www.leadbank.com.cn/


(1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3) 南京苏宁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1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86
-
8868


网址:
https://www.chtfund.com/


(1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19
-
9059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16)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866


网址:
https://fund.shengshiview.com/


(17)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
ps://www.tdyhfund.com/


(18)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19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1
-
0889


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19)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20)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466
-
788


网址:
http://www.66zichan.com/


(21)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1807
-
5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https://www.chinapnr.com/


(22)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6665


网址:
https://www.buyforyou.com.cn/


(2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

10

1015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https://www.hongdianfund.com/


(24)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fujifund.cn/


(2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2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s://www.yingmi.cn/


(2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
WE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84
-
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2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59
-
928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29)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1

2

268



法定代表人:毛
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7
-
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3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热线:
95357


网址:
www.18.cn


(31)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103



法定代表人:葛新



客户服务热线:
95055
-
4


网址:
https://www.duxiaoman.com/


(3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
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
西扩
)N
-
1

N
-
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518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62675369


网址:
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3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3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20
2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0
-
899
-
100
网址:
https://www.yibaijin.com

(35)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3388
网址:
http://www.puyifund.com/


(3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s://w
ww.hgccpb.com/



(37)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13

14



法定代表人:路昊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
http://www.huaruisales.com/


(38)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A31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39) 玄
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1105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80
-
8208


网址:
https://www.licaimofang.cn/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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